准格尔旗农业——垦地农业生产概况

发表时间:2020-12-11 10:12:30    来源:《准格尔旗志》

 

准格尔旗自清朝以来,垦地逐步扩展,牧场日趋缩小,迨至中华民国年间,蒙汉人民已无纯牧业户,均以务农为主,兼营养牧。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旗农垦殖土地分为六种:一是黑界地;二为永租于外省人的牌界地;三为旗地;四为王府地;五为缮召地;六为蒙民糊口地。清初设立的东素海驿站的站地,面积较小,但开垦最早,归杀虎口驿传道直管。

这些土地以旗北境的河套川(今划归土右旗)及旗南境的牌界地和黑界地较肥沃,且多已垦为熟地。其余为沙梁和贫瘠土地。由于滥垦,进行倒山种田,不培养地力,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使农业生产逐步走上恶性循环的轨道。

农作物有糜黍、谷子、莜麦、高梁、碗豆、玉米、扁豆、黑豆、黄豆、豇豆、绿豆、大小麦等,以糜子、谷子为大宗。蔬菜种类较多,有白菜、葫芦、番瓜、蔓菁、萝卜、茄子、菠菜、玉头、辣椒、葱、韭菜、蒜等;瓜类有西瓜、甜瓜、香瓜等;油料作物多为麻子、葫麻、臭芥子、黄芥等。

由于土地多为干旱梁峁地,水地较少,且旗南部只施农家肥,北部多不施肥,因而产量很低。好地亩产约62.575公斤,中等地亩产3045公斤;下等地亩产只有15公斤左右。油料亩产1525公斤。年产量粮食在2.5万~3万吨,油料年产2000吨左右。蔬菜一般自食,不进行商品生产。

果树生产已有引进,当时主要品种为海红果,海棠果、桃、杏、枣等。

农业生产工具,都是犁、楼、锄、磨、镰刀、锹、镢等手工工具,碾打主要靠碌轴、镰架、木掀、耙子等,运输靠畜力车、驴骡驮、人力背扛或担挑,多少年来一直如此。

务农者汉人多于蒙民,蒙民多种自己的糊口地,也有将土地租给汉民耕种者。旗公地、王府地和缮召地则由汉人租种。汉人由清朝初年的春出秋归锣帐房等跑青牛犋形式,到清乾隆年间开始建立“伙盘”(聚居点),以后建屋定居。随着尔后的大规模放垦,定居者日益增多,蒙民受其影响,亦改变蒙古包的牧居室,在自营的土地上建造房屋,向适应农业生产的习惯转化。截至1950年,全旗10.21万口居民中,从事农业的汉民为9.4万人,6785人蒙民从事以农业为主兼养畜牧。

汉人租种放垦土地者为自耕农,只占全旗农户的十分之二、三,而租佃旗地、王府地、缮召地、种湖口地的农户占十分之七、八。自耕农每年只交纳清乾隆元年规定的租银(人称“元年”银)和少量的羊厘水草银。租佃旗地、王府等地的地伙计,则受到地主的严酷盘剥,平年很难维持温饱,荒年则向地主借贷,因而无力向农业再生产上投入,形成掠夺式生产,而地主则以索取为目的,更不重视地力的培育,致使土地生产力降低,导致大面积拓荒,破坏植被,引起水土流失,土地生产能力随之降低,农业生产徘徊不前。地主向佃户的索取则有增无减,加剧农村阶级矛盾的尖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