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征求市人民检察院部分检察官履职情况意见建议的公告第50号  

发表时间:2024-09-18 10:18:18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为进一步增强人大司法监督工作实效,促进司法为民,保障司法公正,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对市人民检察院6名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本次履职评议的内容包括检察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情况、落实司法责任制情况、文明办案规范办案情况、执行办案纪律情况、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情况等五个方面。现将被评议的检察官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1.韩丽春,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三级高级检察官;

2.撖卫军,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三级高级检察官;

3.刘旭萍,女,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4.郝春河,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5.贺挨清,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主任、四级高级检察官;

6.吴向东,男,中共党员,鄂尔多斯市人民检察院四级高级检察官。

欢迎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广大群众于9月30日前来信、来电提出对被评议检察官履职情况的意见建议。联系电话:0477-8588926,电子邮箱:rdnsw902@126.com。

特此公告。

 

 

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4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