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发展改革局

发表时间:2014-10-15 10:15:00    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办法,协调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平衡及重点比例关系。组织制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和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组织编制资源开发、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

  (二)监测分析旗国民经济形势和社会发展状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研究涉及旗经济安全的重要问题,提出经济调节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的有关重大问题。

  (三)研究旗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指导和推进旗总体经济体制改革。

  (四)研究提出全旗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资金投向及投资办法;提出安排旗财政性建设资金使用方案,引导民间资金用予固定资产投资的方向;研究提出优化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目标和办法,指导和监督利用国外贷款建设资金的使用。

  (五)规划和安排上级拨款建设项目和旗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利用外资项目、境外投资项目,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旗重大建设项目,审查转报需上级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工程项目的建设;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基本建设项目年度计划;规划生产力布局;组织和管理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工作。

  (六)推进旗产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和升级;提出旗国民经济重要产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衔接农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协调农牧业发展的有关问题,制定生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行业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措施,拟订旗基础产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旗服务业发展规划及政策,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推动全旗高技术产业发展,推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技术进步和产业现代化的宏观指导,指导引进重点技术和重大成套设备的消化创新工作。

  (七)贯彻落实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措施,提出旗实施西部开发战略规划,组织实施旗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旗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分析旗城镇化发展状况,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的措施。

  (八)研究提出旗经济技术使用的发展战略,研究分析国内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协调旗重要商品供求的总量平衡,负责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

  (九)协调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与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办法和措施,协调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承办旗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宜。  

  二、科室设置

  综合办公室主要职责

  对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国民经济综合科(市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地区发展科职能。

  (一)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工作以及机关财务、资产管理、保密保卫、规章制度建设等行政事务;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二)收集、整理各类宏观经济信息。

  (三)研究提出旗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和分析,提出调控建议。研究提出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规划的建议,提出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总量平衡和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规划和区域规划。

  (四)提出推进旗经济体制改革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组织拟定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要改革试点,参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审核工作,参与上市公司的推荐工作。

  (五)组织编制旗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可持续发展规划和资源开发、生产力布局规划,引导和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社会事业发展股

  对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科、经济贸易科(服务业发展科)、高技术产业发展科、国外资金利用科职能。

  (一)收集、整理社会事业发展、经济贸易、高技术产业发展、服务业发展、国外资金利用方面的有关信息。

  (二)研究提出旗社会发展战略和办法措施,编制旗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社会事业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三)监测和分析国内外市场状况,研究旗重要商品市场平衡和进出口总量平衡;向有关部门编制重要商品的平衡计划和储备计划;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研究制订市场总体布局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提出经济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政策建议。

  (四)研究拟订旗服务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服务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责服务业形势分析、监测、预测工作;安排上级及旗支持发展社会事业和服务业的引导资金;研究和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

  (五)提出旗高技术产业发展规划,管理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资金;组织实施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及高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组织可促进和带动国民经济素质提高的重要产业技术成套装备的开发;提出信息产业发展战略;协调组织高技术产业的国际合作。

  (六)研究提出全旗利用外资的发展战略、规划和投向,承担全旗全口径外债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旗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投资的总量和方向,监测和分析利用国外资金的状况;安排旗利用外资、境外投资的重大项目;承办外商投资企业及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项目进口设备免税工作。

  固定资产投资股主要职责

  对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科职能。

  (一)收集、整理固定资产投资方面的有关信息。

  (二)监测分析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运行状况,编制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和资金来源,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调控办法,检查监督投资宏观调控政策的贯彻实施,研究制订投融资体制改革方案。

  (三)组织编制旗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计划。

  农村牧区经济发展股主要职责

  对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牧区经济发展科、地区发展科职能。

  (一)收集、整理农牧业经济发展方面的有关信息。

  (二)研究旗农牧业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农牧区经济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农牧区经济体制改革建议,衔接平衡农牧业、林业、水利等发展规划,编制全旗生态环境建设规划。

  (三)制订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的办法、措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节约规划、环境整治规划,组织编制市资源综合利用和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规划、基础测绘规划。

  (四)安排上级及旗支持发展农牧业经济的引导资金。

  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旗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主要职责

  对照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职能。

  (一)收集、整理西部大开发方面的有关信息。

  (二)研究提出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旗实施西部大开发过程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建议;组织落实上级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负责项目招商工作;承担旗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依法对上级和旗出资的重大项目建设进行监督检查,对工程招投标进行监督管理;对项目建设进度、工程质量、资金使用以及投资概算控制进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