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表时间:2014-10-15 10:14:47    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旗政府会议的组织准备工作;协助旗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

  (二)协助旗政府领导审核或起草以政府和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文件;做好机关文书处理和档案管理工作;检查指导各门公文处理工作。

  (三)研究审核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的请示报告,提出处理意见,报旗政府领导审批。

  (四)根据政府领导指示,组织协调政府有关部门工作,对有争议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报政府领导审定。

  (五)检查各乡镇人民政府,旗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对政府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反馈,并提出合理性建议。

  (六)协助政府领导处理需由政府直接处理的突发性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组织调查研究,搞好信息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八)负责归口单位、驻外办事联络机构的管理工作。

  (九)负责政府法制工作,开展政府法制宣传,起草、审核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办理政府复议的行政案件,承办行政诉讼事务。

  (十)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十一)负责办理因公出国审核申报和外事接待工作。

  (十二)负责政府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办公室人事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有关人民防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全旗人防工作的政策措施以及相关的中长期规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制订城市防空袭预案,拟订人口掩蔽和人口疏散方案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十六)会同有关部门制订防空地下室建设与城市建设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的规划和年度工程建设规划,审查人防工程(地下室)初步设计和施工图纸设计,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组织指导对已建成的人防工程的维护管理和综合开发利用,监督和指导城市基本建设和城市开发利用地下空间。

  (十七)负责人防城市群众防空专业队伍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公民进行人防知识的宣传和教育;组织人民防空演习,负责人防建设经费的筹集和管理;负责人防通信、警报建设和管理,协调有关部门开展利用防空警报和通信设施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工作;负责检查督促战时医疗救护、物资储备、水电供应和其它保障方案的落实;负责战时空袭警报和组织实施灯火管制、人员疏散隐蔽,配合要地防空和城市防卫作战,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生活供应和其它保障工作,组织消除空袭后果。

  (十八)负责旗政府领导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科室设置

  根据职能职责,旗政府办公室内设7个职能机构。

  (一)秘书室

  负责起草旗人民政府及其办公室文件和其它文稿;负责旗政府各类会议的筹备和记录,及时办理决议事项;催办政府领导批示意见的贯彻落实;负责印鉴管理等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机要文书室

  负责旗政府、办公室文电及各类来文来电的收发送转、文书档案、机要保密等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调研信息室

  负责研究制定政务信息工作计划,采集、整理、传递、反馈政务信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为政府领导的科学决策提供基础性依据。

  (四)党务政工室

  负责旗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和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及老干、工会、青年、妇女、计生等工作;负责旗政府办公室党支部日常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财务后勤管理室

  负责旗政府办公室及所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后勤行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督查室(对外称旗政府督查室)

  督查旗政府重大决策、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以及旗政府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承办自治区、市以及旗委、旗政府交办的督查事项并提交有关报告;负责旗政府对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承办旗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七)法制办(对外称旗政府法制办)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审核、修改、清理和备案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工作,为领导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旗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法制工作;组织培训政府行政法制工作人员,开展政府行政法制工作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八)人防办

  拟定城市防空袭预案和各项保障方案;负责人防专业队伍的建设管理,组织人民防空袭演练;负责人防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及人防知识教育;负责人防通信、警报网建设与管理。

  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负责人防综合统计;组织人防工程建设和地下防空室建设;指导人防工程设备的维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