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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发表时间:2014-10-16 15:13:42来源: 保存打印关闭

 一、领导班子  

    局  长:辛向庆 

  副局长:王东升 

          曹建梅 

          恩克巴特尔 

            张继刚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上级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承办上级党委和政府及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查结案工作。  

  (二)深入基层调查研究重要信访案件,提出建议和处理意见;综合分析研究信访信息,及时准确地向党政领导机关反映,并提出建议。  

  (三)加强政策和法律宣传,为上访人员提供咨询服务。  

  (四)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各苏木镇旗直各部门的信访工作。  

  (五)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开展信访理论研究和信访宣传工作。  

  (六)承办委、人民政府和信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科室设置  

  根据以上职责,信访局内设3个科室:  

  1、办公室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工作;掌握和反映全信访工作情况,对全信访工作实行业务指导;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档案、机要、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劳资、机构编制、财务和后勤服务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7-6213302  

  2、接待办信 

  处理人民群众给委、政府的来信和上级组织转来的群众来信,对群众来信进行分析研究,及时准确地反映信访信息;对重要信件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负责信件的收、发、登记、批转和统计等工作。  

  负责接待到委、政府机关上访的群众,协调处置突发性事件;接待处理群众集体上访,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来访问题;综合分析研究来访情况,及时反映来访中的重要信息;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领导接待上访群众的各项准备工作。  

  联系电话:0477-6212528 

  3、督查 

  负责督促检查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旗委旗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重要部署及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和信访案件的重要批示和贯彻落实情况,承办群众越级进京,自治区、市、到旗集体上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中央、自治区和旗领导批办、本局自办信访案件的交办、催办、审查结案工作;对领导批办的重要信访案件进行调查研究,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案件;审核交办信访案件的结案报告,向有关领导报告查办结果,承担部分上访结案后的回访等工作。  

    联系电话:0477-6212528 

    地址:鄂托克旗旧政府大楼一楼 

    邮编:0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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