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统计局

发表时间:2014-10-06 18:10:43    来源:

一、领导班子

局    长:马玉清

总统计师:许文华

副 局 长:刘爱东

副 局 长:牛胜利

调 研 员:王生慧

副调研员:刘春山

城调队长:王万中

农调队长:王静

二、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照法律、法规、政策和计划,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市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完成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组织收集、整理、提供全市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准确、及时反映社会和经济发展状况,对国民经济运行状态进行全面系统的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为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三)制定统一的统计调查管理制度、方法和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

(四)审查市直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调查方案,负责全市统计报表的管理工作。

(五)检查、审定、管理、出版全市基本的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公报。规划、协调全市社会统计信息咨询服务工作,积极培育和发展信息咨询服务市场。

(六)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和统一管理各旗区、各部门的统计数据库网络。

(七)协助国这统计局管理中央级的统计事业费。组织指导全市统计业务培训、函授教育。

(八)会同有关部门组织重大的国情国力普查、各项专项调查和大型普查工作。

(九)承办市政府和自治区统计局义办的其它事项。

三、科室设置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文件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机要、保密、保卫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组织和督查工作;负责机关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资等工作;承担组织本市统计专业资格考试、职务评审的有关工作;指导统计教育和培训;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承担全市统计系统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办公电话:0477-8588008

(二)统计设计管理与政策法规科

拟订全市统计制度改革规划和方案,贯彻各类国家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拟订管理全市各类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审核部门统计标准和各部门统计调查制度、调查方案,拟订中长期统计体制改革方案及实施办法;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基层基础建设工作。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依法组织查处重大统计违法案件;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审查和备案工作,核发(统计岗位证书);负责涉外和民间社会调查机构的资格认定和调查项目审批;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办公电话:0477-8588017

(三)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

对全市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统计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管理、审查;负责整理编辑全市以及分地区的经济、科技、社会综合统计资料并发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承办统计新闻发布会;负责承担干部考核部门对旗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指标的监测工作。

办公电话:0477-8588041

(四)国民经济核算科

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承担全市地区生产总值、投入产出、资金流量、资产负债和资源环境核算工作;制订旗区生产总值核算方案实施细则,并对旗区生产总值数据实行下算;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服务业年度统计报表制度。

办公电话:0477-8588031

(五)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77-8588012

(六)工业交通统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工业和运输、邮电业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77-8588026

(七)能源与环境统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能源与环境综合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节能降耗与环境评价工作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负责全市能源平衡核算;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77-8588014

(八)贸易外经统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突易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77-8588045

(九)服务业与社会科技统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服务业、社会、科技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服务业、社会、科技、儿童、妇女发展评估工作的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77-8588048

(十)人口和就业统计科

负责拟定全市人口、劳动力、劳动工资统计制度并组织实施,研究制订人口与就业评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相关的统计分析。

办公电话:0477-8588015

(十一)农村牧区经济统计科

组织实施全市农、林、牧、渔业生产和农村牧区工、商、建、运、服务业生产经营和农业总产值、增加值等各项农村牧区经济统计;组织实施农村牧区自然灾害情况和农村牧区贫困状况的监测调查;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进行统计分析;搜集、整理和编印农村牧区统计资料。

办公电话:0477-8588024

四、局属事业单位

(二)农村牧区社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和市政府下达的农村牧区调查任务;承担农村牧区调查样本的抽选和基层调查网络的建立;搜集、整理、编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和预测;开展农村牧区有关的专项调查;建立和管理本专业统计数据库;相关业务培训。

办公电话:0477-8588022

承担国家、自治区统计信息化系统鄂尔多斯分系统的建设工作;承担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的规划,论证及组织实施;承担全市统计应用软件系统及大型数据库的开发、维护、管理;承担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和普查数据处理工作;承担统计系统人员计算机和网络信息技术培训;承担统计系统网络和计算机安全防护管理;相关业务培训。

办公电话:0477-8588029

(四)普查中心

承担国家在我市进行的人口、农业、经济等统计普查有关工作。

办公电话:0477-8588016

地址: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党政大楼B座

邮编:017000

网址:http://www.ordostj.gov.cn 

(一)城市杜会经济调查队

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统计局和市政府下达的城镇调查任务;负责城镇调查样本的抽选和调查网络的建立;开展城镇基本情况统计和城镇住户、物价等抽样调查和城镇有关专项调查;搜集、整理、编印、提供统计调查资料并进行统计分析、研究和预测;建立和管理本专业统计数据库;相关业务培训。

办公电话:0477-8588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