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档案助力村志编纂——以上海闵行区 《褚家塘志》和《东吴志》为例

发表时间:2024-02-26 10:59:32    来源:地方志研究微信公众号

家庭档案助力村志编纂——以上海闵行区《褚家塘志》和《东吴志》为例

 

编者按:志书编纂同档案有密切关系。自然村、行政村修志也需要大量资料支撑。上海市闵行区地方志办公室褚半农长期积累的文字记录和实物资料形成的家庭档案,在《褚家塘志》《东吴志》等村志编纂中发挥作用。为更好地编纂这两部村志,褚半农共捐出了收藏几十年、有文献价值的家庭档案中的众多资料,有的因为是独家资料而弥足珍贵,为提高志书存史价值发挥了一定作用。

1983年2月底,笔者从学校被抽调出来,有幸参加上海第一轮地方志编修工作,先后参与《上海县教育志》(后任主编)和《上海县志》撰稿工作。而后又参加第二轮修志工作,负责《闵行区志(1992—2011)》几个章节的撰稿。笔者还以一己之力,为家乡完成两部村志的撰稿和出版。2010年12月出版的《褚家塘志》,当年获上海市第三届地方志优秀成果志书类三等奖。上海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修的《上海市志·档案方志分志·方志卷》称:“2010年12月,《褚家塘志》由上海人民出版社出版,为全国第一部自然村村志。”2019年5月,《褚家塘志》第二版(中西书局)又出版。2015年起受原东吴村之邀,笔者独立编纂行政村志《东吴志》(中西书局,2020年12月版)。

 

 

志书编纂同档案有密切关系。哪怕是为一个生产队(自然村)、一个行政村修志,也得遵守编修地方志书的基本要求,也需要大量资料支撑。《褚家塘志》和《东吴志》所用资料来源,自然是以闵行区档案馆、莘庄镇政府、莘吴公司(东吴村)档案室已公开档案为主。除此之外,笔者长期积累的文字记录和实物资料形成的家庭档案,在村志编纂中发挥了补缺的助力作用。比起官档,笔者的家庭档案虽不起眼,却是家乡几十年中生产、生活记录,有的内容非常重要却不见于其他记载。家庭档案是彼时真实、准确的原始资料,这不仅解决了村志编纂时常见的资料缺乏等问题,弥补了区、镇档案馆(室)藏档案的不足,还给撰稿带来意想不到的方便。

笔者因父亲中年病故,家境困难,1958年初二暑假时辍学。但因喜欢写作,从第二年起自发练笔,每天记录所见所闻。笔者也认定这是与田里干农活同样重要的事,不仅要做,还要做好它。笔者把每天看到的、听到的、想到的和自己做的,伴着绞圈房子里昏黄的油灯,一一记录下来。没有人指导、没有人督促却常记不辍,24开本的练习册上每天至少记满一页,到三年多后因入伍离开老宅,整整记录了29本。初心是努力练笔,想像笔者哥哥那样,以后发表自己的文学作品,此外还有个“远大”理想,将来当个作家。退役回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笔者又被“借”在生产大队(即以后的“村”)里工作,由此继续记录“大事小情”,内容同样五花八门。这些记录里有人物,有事件,有时间,有地点,有事由,有结果,都是当时当地的实录。这些文字都是官书档案所没有的内容,既反映了笔者的心路历程,又记录了日常真实的生产、生活场景。这些家庭档案可分文字记录和实物收藏及照片两类,既是笔者日后文学创作和方言研究的素材,也在编修村志时发挥了作用。常年累月的坚持,还培养了笔者韧性的性格。

 

 

《褚家塘志》《东吴志》通过家庭档案中尽可能多的翔实资料,将一个生产队(自然村)和一个行政村的前世今生、历史细节再现人们眼前。现以两件大事为例,一是1958年人民公社成立后办农民食堂,二是自留地的变化。

1958年9月21日上海第一个人民公社——七一人民公社成立,笔者家乡属第二大队。同年10月开办农民食堂,11月20日起实行免费供膳制度,号召“放开肚皮吃饱饭,鼓足干劲搞生产”。不久,粮食供应紧张,食堂缺粮严重,免费供膳难以为继。褚家塘从开办食堂到结束“放开肚皮吃饱饭”,前后共实施101天。第二年5月4日起,食堂开始按定量供应,即按各家每日自报午饭数量(以提交的饭票为准)打饭。各家人口不同,口粮标准不同,每顿报给食堂数量也不同,应该分给的米饭数量自然也不同。于是马上出现个新词:出饭率。这是指农民食堂里一斤米能烧出多少斤饭,并按出饭率给各家分饭。为了能让大家吃得饱一些,食堂千方百计提高出饭率,措施就是大量添加卷心菜、胡萝卜等烧成咸酸饭(菜饭)。出饭率提高的程度视添加物多少而定,添加物多,出饭率高;反之便低。在那三年中笔者记到过7次出饭率。如“今天的中饭一斤米烧了三斤饭” (1960年1月19日),“中午食堂里烧的是胡萝卜菜饭,出饭率是一斤米出四斤六两” (1961年1月17日)等。还有更高的出饭率:“本来食堂里1斤米烧2斤7两饭,现在陈进余试验成功一斤米烧5斤饭!比过去整整多了一倍。社员个个笑颜逐开。”(1960年1月12日)这种饭口味很淡,又因饭粒太松像米花而不耐饥,没有推广价值,食堂也只试验了一次。烧粥也有出粥率,笔者记到的出粥率是1:8斤(1961年2月5日)。这些记录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当时村民们的生活状况。

自留地是笔者国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时,由农业经济组织按国家政策规定和家庭人口数,分配给各家自由种植、长期使用的小块土地。法律意义上的自留地,是1956年高级农业社时出现并向农户分配的。从1956年出现自留地,到1979年当地最后一次调整自留田,至1990年代城镇化进程中,土地全部被征用而自留地彻底消失,先后共有5次取消和重新划分。如1958年人民公社办起食堂后,同时取消所有家庭副业,一切归公,自留地也随之全部取消。可翌年却第二次向社员分配了自留地。1959年5月7日,中共中央连着发出两个重要文件,一是《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的五条紧急指示》,第4条中特别强调“恢复社员的自留地”;二是《关于分配私人自留地以利发展猪鸡鹅鸭问题的指示》。6月11日,又下发了《中共中央关于社员私养家禽、家畜和自留地等四个问题的指示》。两个月内,中共中央连发的三个文件中都有恢复自留地的内容,七一公社雷厉风行贯彻,马上恢复了自留地。当年的情况是,1959年5月至6月,公社“补足社员自留地,按耕地面积的7%,共补划自留田7000亩”。

笔者在1960年代起就参加了生产队的几次自留地分配,任务是用算盘当场计算分给各家的面积。当年数次召开社员大会,贯彻文件精神开展讨论,以及分配时间、分配标准等,笔者都留下了足够多的记录。

 

 

长期以来,笔者还有一个习惯,即看过、用过的东西不随意丢弃,而是放在一边保存下来,谈不上收藏,只是习惯而已,后来才逐步有意识收集同志书编纂有关的实物。几十年中,从因自家易地建楼造屋,到城镇化中整个老宅拆迁,家里不少旧物都处理掉了,但仍有很多东西坚决不扔。留存的众多实物中,有1950年代土地改革中性质完全不同的两种土地证、1960年代和1982年社员劳动手册(工分簿)、1968年10月第一批下乡插队落户知识青年通知书、1980年代初分田到户时的“联产承包合同书”、2009年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选民证,家庭与生产队的“社员经济往来手册”(每年一本),以及各生产队公章等。另有使用范围不同的各种购物票证20多种,如可在上海使用的票证中,有全市通用的粮票、布票、民用线券、农民留油票等,有可在郊县使用的火柴票、肥皂票,也有只能在本县或本公社内使用的票证,如食糖票、食盐票、豆制品购买券、猪肉购买券、卷烟购买券等。实物有耕牛用轭头、家庭接生用高脚桶、嫁妆用老布等。有相机后,便将不便收藏之物拍成照片留存,这些都成为家庭档案的一部分。文档史料是另一种实物资料,主要是与东吴地区生产、社会有关的资料文本,如有1972—1977年每年“三夏”“三抢”“三秋”大忙季节,由大队党支部、革委会主办、大队通讯组主编的8开本《东吴通讯》(称“战报”,由笔者编写、刻字、油印)近300份。“战报”除记录各年农忙情况、作物产量、好人好事等外,还有东吴大队开展“一打三反”运动等的详细资料。1970年代“农业学大寨”运动中,郊区农村响应号召,掀起平整土地、田块格子化热潮。大队支部书记在事后让笔者带了2名社员,将全大队所有田块丈量了一遍,逐一计算面积,并同比例缩小,将田块填入市测绘院下发的地形图上。最终的成果是,笔者为每个生产队绘制了记有各田块的土地分布地图和面积总表,并用钢板铁笔刻字、油印,装订成东吴大队地图册,发给每位大队干部和生产队干部使用。当年上海郊区每个生产大队都按要求做过此事,但资料保存下来的,可能只有笔者这一本了。这本保存至今的地图册,为《褚家塘志》和《东吴志》的编写提供了极为珍贵的资料。

清代方志学家章学诚说:“修志有二便,地近则易核,时近则迹真。”这些家庭档案来自民间,来自生活,是这个地区(村)从政治生活到经济活动,从自然条件到人文环境等各方面留下的真实凭证,又因现已大都消失而显得特别珍贵。在完成志书编纂后,笔者已将历年收藏的文档、实物分别捐赠给区博物馆和区档案馆。

 

 

第一轮修志结束至第二轮修志开始,之间有很长时间的空档期,笔者埋头文学创作取得成果,还出版了2部散文集,参加了上海市作家协会。一个偶然的机会,笔者又涉足《金瓶梅》研究领域关注方言研究,开始研究明清吴语和上海方言,写作发表学术论文,参加学术研讨会。对各类地方志书,尤其是村志,笔者一直关注着,并决定为笔者的老宅褚家塘修志。当《明清文学中的吴语词研究》一书完稿出版,笔者立即转入收集整理资料,准备撰写《褚家塘志》。

那些家庭档案原是为文学创作准备的,在撰写《褚家塘志》时最先派上了用场。笔者在序言中这样写:“笔者所以敢写一个自然村的《褚家塘志》,还有一个原因是笔者手头有足够多的资料。”“有30多年前笔者亲手绘制、刻印的包括褚家塘在内的东吴大队地图册,有多年缴售农产品、出售生猪的原始发票、土地承包责任书,以及自家拍摄的录像带、老照片等等,这些现在变得唯一而珍贵了。”修志实践让笔者懂得,编修村志也必须要以信史为念,要详县志所略,这是村志性质决定的,也就是宜细不宜粗,要从宏大处着眼,细微处着手。在资料的选择和挖掘时,除了组成基本框架的共性资料外,重点是要体现“本村”的特色,要多记载无法进入县志的个性资料、微观资料,笔者的家庭档案能为达到这一目标助一臂之力。因家庭档案的积累,那些几乎要被人忽略掉的村庄小历史,就是这样通过尽可能多的翔实资料,将东吴地区几十年的历史形象地再现人们眼前。

由于原始文字记录上的时间、事件及背景、地点等要素完整,好多内容都可以记入村志。如撰写《褚家塘自留地调查》时,笔者充分利用家庭档案,写清了事情的来龙去脉、发展过程和结果,内容实在,系统完整,资料难能可贵,且是其他同类志书没有的史料,更具有较高存史价值。两部村志的“土地”章节,完整记载了各生产队的田块分布和土地面积,资料就是来源于当年农田格子化后笔者制作并保存至今的地图册。20世纪90年代以后,随着建设的需要,东吴村各生产队的土地全被征用。整个土地从私人所有到集体所有再到被国家征用,直至农耕社会消失,这是一个几十年的历史进程,《褚家塘志》《东吴志》充分利用馆藏档案和家庭档案,把具体的历史变迁给后人留了下来,依靠史料写志也转变为以写志来保存史料。

1970年代中期,上海郊区农村掀起了拆老房、建新楼的热潮,东吴大队还响应公社号召建造农民新村,让社员集中居住。1977年3月20日,沈家塘新村第一幢九路头二层连体式楼房最先开工建造,并举行了仪式;紧接着褚家塘也开建,并最终建成莘庄公社唯一的农民新村。对大队和家庭来说,这在当年都是件大事,笔者参加了全过程并留下了记录,后来还拍摄了新村照片。1984年开展实施家庭联产责任制(俗称分田到户),东吴大队和每家都签订过“联产承包合同书”,全大队共几百份,现在也只有笔者保存下来的一份了。这些文字记录和照片,都选用到了两部村志中,为记录好东吴故事增加了很多鲜活而具体的内容。

村志中还大量记载社员(村民)日常生活情况,这些内容在馆藏档案中是没有的。这时,笔者的家庭档案资料发挥作用,经过筛选、核实,笔者把重要内容写进志书有关章节中,让笔触伸入到社会最低层。这些记录包括1963年12月最后一名家庭接生诞生的婴儿、1964年2月最后一名结婚坐花轿的新娘,以及何时通电灯,何时通自来水等都有记载,从中看到那个时代的许多历史细节。这些不同时期的许多细节,不仅承载着乡愁记忆,也是历史印迹,是社会发展各阶段的佐证。《东吴志》文稿完成后要配照片,笔者决定以民俗内容为主配置照片,把笔者历年拍摄的有自主知识产权老照片无私贡献出了330多幅,约占全志照片总数的90%,增强了志书可读性和丰富志书的视觉效果。为这两部村志,笔者共捐出了收藏几十年、有文献价值的家庭档案中的众多资料,有的因为是独家资料而弥足珍贵,为提高志书存史价值发挥了一定作用。

 

(作者单位:上海市闵行区地方志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