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擦亮“绿色名片”

发表时间:2025-04-16 10:24:27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持之以恒推进绿色矿山建设,着力擦亮“绿色名片”、体现“生态价值”,全力走出一条“向绿而行、依绿而兴、治产融合、共同富裕”的绿色转型发展新路子。截至2025年3月,建成绿色矿山179座,数量居全区第一,其中国家级绿色矿山20座、自治区级绿色矿山159座。

完善制度体系

夯实绿色矿山建设基础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绿色矿山建设,聚焦筑牢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坚持“党委重视、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多级联创”的总要求,持续完善暖城特色绿色矿山制度体系。

强化法治建设,2020年制定出台全国首部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地方条例《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管理条例》,为全市绿色矿山建设提供了法律保障;突出规划引领,2019年、2021年先后出台全市绿色矿山建设规划和方案后,2023年启动全市绿色矿山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推动绿色矿山应建必建;设立专项基金,2020年出台《鄂尔多斯市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被国家发改委等四部委列入国家“十三五”典型经验案例。累计计提基金374.16亿元,已完成投入治理资金283.76亿元;加强技术支撑,2023年印发《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评价指标》和《鄂尔多斯市绿色矿山建设作业指导书》,建立起“达标创建、持续提升、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管理新机制。

创新治理模式

推动绿色矿山点面开花

多年来,全市上下坚持“规划先行、点上示范、线上铺开、面上推进、总体提升”的整体思路,探索出“集中连片治理”、“生态+”产业融合、科技赋能绿色开采三大可复制推广的治理模式,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方面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

集中连片治理模式。当前,鄂尔多斯集中连片治理模式日趋成熟,由鄂托克旗扩大到全市5个旗区13个治理工程,并正在形成跨旗区联动治理,着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最大化。鄂托克旗由煤炭行业协会牵头统一规划治理4个片区,东胜区完成亿源-泰生煤矿、宏丰-聚鑫隆煤矿、腾远-前进煤矿3个片区治理,准格尔旗围绕准格尔镇、纳日松镇开展矿区集中连片治理,达拉特旗正在推进高头窑矿区集中连片治理。伊金霍洛旗与准格尔旗正在编制跨旗区集中连片治理实施方案,治理面积3平方公里。“生态+”产业融合治理模式。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原则,督促矿山企业科学编制生态修复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生态+农业方面,民达、黑岱沟、大饭铺等煤矿大力推进土地复垦还地、采煤沉陷区治理,建成各具特色的“公司+基地+合作社”田园综合体,有效带动村集体经济持续增收;生态+文旅方面,满来粱、荣恒等煤矿围绕工业广场打造花园式矿区;黑岱沟露天矿建成集科普教育、休闲体验、生态观光为一体的国家矿山公园,成为国家工业旅游示范基地、国家3A级旅游景区和自治区首批“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生态+新能源方面,布尔台煤矿利用采煤沉陷区建成光伏基地,年发电量10亿千瓦时、产值约2.6亿元,依托“林光互补、农光互补”吸引村集体经济参与建设集中饲草基地、万头肉牛养殖基地,带动当地农牧民每人每年增收1000元以上,被国家发改委、自然资源部等4部委评为产业转型升级示范项目;酸刺沟煤矿煤矸石发电项目实现“变废为宝”,以煤矸石为原料生产清洁电力,每年消化煤矸石及劣质煤约400万吨。

科技赋能绿色开采模式。全力支持井工煤矿推进智慧矿山建设,打造以数字化、智能化为“内核”的绿色矿山。麻地梁煤矿相继建成全视频调度通讯系统、5G+智能采煤系统、5G+智能掘进系统等10大智慧矿山系统,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国能蒙西棋盘井煤矿以生产自动化流程为重点,建成远程井下“一键采煤”智慧矿山系统,实现“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裕兴煤矿自主研发连采连充采煤作业技术,将煤矸石等固废胶结充填至采空区和工作面,回采率达到97%。

实行控新去旧

推进矿山生态修复提质增效

鄂尔多斯市聚焦矿山生态修复这一评价绿色矿山建设的重要指标,坚持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果严惩的工作机制,坚决遏制生产矿山新增违法违规问题,科学有序治理历史遗留矿山,矿山生态修复进入应治尽治新的历史阶段。

加快“清零”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积极推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多元治理模式,累计投入治理资金9.04亿元,实施生态修复工程31项,总治理面积达到74.05平方公里。压实生产矿山生态修复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开发、谁治理”“边开采、边治理”的原则,强化基金统筹,督促企业按年度编报生态修复计划,全力做好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截至2025年3月,完成露天矿山土地复垦202平方公里,治理采空塌陷区248平方公里,建成生态农业养殖项目39个、矿山公园6个、光伏发电项目24个,购置清洁能源矿卡、装载机、挖机、钻机等生产运输设备249个,设置充电桩等配套基础设施103个。

鄂尔多斯市始终坚持绿色发展理念,完善绿色矿山建设和生态修复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和标准体系,深入落实绿色矿山建设支持政策,不断强化监督管理和目标考核,全面提升矿山生态环境质量,为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