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03-10 09:58:01 来源: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馆微信公众号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的“四个好”“两个服务”的指示批示精神,抢救散存于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进一步发掘和展现鄂尔多斯市历史文化风貌,丰富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馆馆藏资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内蒙古自治区档案条例》,现广泛征集我市各历史时期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的各类档案资料。
一、征集内容
(一)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相关档案资料。在抗日战争胜利80周年即将到来之际,为进一步铭记历史、缅怀先烈,弘扬伟大抗战精神,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馆将广泛征集革命先烈在伊克昭盟地区进行抗日斗争活动中形成的各类档案资料。征集的档案资料形成时间主要为1931年“九一八”事变至1945年日本投降期间,内容主要是涵盖伊克昭盟地区人民抵制日本战前渗透、抗战时期军事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斗争、当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状况、各界支援抗战以及日本侵略暴行等方面的史料,形式上包括文字资料、实物资料、图片资料和音像资料等。
(二)照片和音像档案。征集能反映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发展历程的,能反映鄂尔多斯市发展风貌、突出地方特色、展现市情民俗的重大活动重要事件的照片、影片、录音带、录像带、音频、视频等档案资料。
(三)除以上重点征集档案资料之外的其他各类型档案资料。
二、征集对象
符合征集内容档案资料的单位、组织或个人。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四、征集方式
(一)自愿捐赠。鼓励档案所有者自愿将档案资料向我馆捐赠,经专业鉴定后,向捐赠者颁发捐赠证书。
(二)有偿征购。对于确有重要保存价值,但属个人所有的档案资料,所有者愿意出售的,视具体档案资料的价值,经专业鉴定和双方协商,进行有偿征购。
(三)复制方式。对于一些无法征集到原件的珍贵档案,包括重要纸质文件和照片等,经档案所有者同意,可进行翻拍、数字化扫描或者拷贝复制作为资料征集进馆。
五、说明事项
(一)拟征集的档案资料应来源可靠,内容真实,载体完好,无版权争议。如是仿真、复制件的,应说明原件基本情况,如有载体破损、霉变现象,其程度应在可修复范围内,且修复后内容基本完整。
(二)拟征集的照片档案资料应图像清晰,突出原始性。如提供电子版,不得用图像处理技术对原内容进行涂改或拼接。重要照片需附简要文字说明,提供拍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历史背景等,重要人物可标识出其在图中的位置。
(三)音像档案资料应主题鲜明、内容完整,声音或画面清晰,播放流畅,格式为常用的音视频格式。
六、联系方式
有提供档案资料意愿的单位、组织或个人可直接到我馆咨询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电话方式与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馆取得联系。
联系人:胡瑞
联系电话:8593290 8593292
联系地址:鄂尔多斯市档案史志馆401室(康巴什区文化西路市图书馆西北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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