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煤炭工业——经营体制

发表时间:2021-06-15 18:43:15    来源:《鄂托克旗志》

一、国营煤矿

1953年,旗人民政府接管由宁夏商人郑万福、王嘉宾等人包办的雀儿沟、老石旦、二柜沟等22个煤窑。同时成立地方国营雀儿沟煤矿和老石旦煤矿。雀儿沟煤矿有斜井1对,职工80人;老石旦有斜井2对,职工150人。接管后,两矿积极拓宽巷道,放宽工作面,加强支护,年产原煤5000吨,行销石嘴山一带。

1958年,大办地方工业。土法上马,因陋就简,新建地方国营公乌素煤矿、毛儿沟煤矿、卡布其煤矿。同时将公其日嘎公社的千里山煤矿转为地方国营千里山煤矿。年底,国营煤矿增加到6个,职工达到500人,年生产原煤38.2万吨。

1959年2月,千里山煤矿下马。同年5月,海勃湾市成立,鄂托克旗与海勃湾市分家。以上煤矿一并划归海勃湾市管理。

1962年3月,鄂托克旗新建地方国营黑龙贵煤矿,建斜井1对,职工80人,产煤5000吨。由于资金不足,产品滞销,同年11月下马。

1969年9月,旗革命委员会决定接管公其日嘎公社校办棋盘井煤矿,成立地方国营鄂托克旗棋盘井煤矿。同年10月改为“五·七”干校(当时称“10·5”干校),投资15万元,新建斜井2对,作为改造“走资派”、“臭老九”的劳动场所。1970年春,撤销“五·七”干校,恢复地方国营鄂托克旗棋盘井煤矿,职工80余人,年产原煤2万吨。1971年,巴音陶亥农场新建罗卜图煤矿(国营)建斜井1对,职工50人,当年生产原煤1万吨。1975年,棋盘井煤矿新建半机械化井口1对,设计年生产原煤12万吨,因资金不足,实际能力仅达到5万吨,当年生产5.1万吨。由于产品滞销,管理混乱,企业连年亏损。

1981年,巴音陶亥农场新建滴沥邦乌素煤矿(国营),建斜井1对,职工60人,当年生产原煤1万吨。

1983年,棋盘井煤矿对矿井进行全面技术改造,提高机械化水平,矿井实现“五消灭”,生产步入正规。年生产能力达到5.3万吨。1987年,滴沥邦乌素煤矿进行矿井改造,实现半机械化作业,年生产能力达到5万吨。

1989年,棋盘井煤矿与兰州钢铁厂联营,成立兰鄂煤焦总厂,实行董事会管理,棋盘井煤矿出任董事长。

同年,经自治区计委批准筹建乌仁都喜长焰煤矿,设计年产长焰煤6万吨,为机械化矿井,投资456万元,计划1991年投产。

至1989年底,全旗有国营煤矿4个,职工达到771人,生产原煤34.77万吨,(包括棋盘井煤矿联营小煤矿产量)、洗精煤12.1万吨、精焦6.98万吨、土焦1.16万吨,完成产值1071.8万元,占全旗工业总产值的15.5%,实现利润197万元,税金68.4万元(不包括焦化厂)。

二、集体、私营煤矿

民国4年(1915),宁夏商人郑万福在雀儿沟包办煤窑,每年给鄂托克旗地租五十千文。王嘉宾在毛儿沟包办煤窑,每年给鄂托克旗地租五十千文。张嘉荣在拉僧庙包办煤窑,每年给鄂托克旗地租五十千文。民国7年(1918),宁夏张作义在老石旦开办煤窑,雇工10余人,日产原煤15吨。继之,马鸿逵、邬安礼和石嘴山稽查处处长穆某,也在老石旦投资开煤窑,矿工60余人,日产原煤30余吨。旗王府得知后,收回老石旦地权,与窑主合股经营,“一九”或“二八”分成。1942年,老石旦地区采煤权收归国民政府,由本旗政府向窑主摊派税收,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1952年,雀儿沟、毛儿沟、老石旦等私营煤窑,由人民政府接管,拉僧庙煤窑停业。

1958年,公其日嘎公社为解决当地群众燃料困难,开办千里山煤矿,农忙务农,农闲挖煤,从业人员20~30人,年产原煤2000吨。60年代后期,巴音陶亥公社先后在雀儿沟、二柜沟、黑龙贵,新建雀儿沟、东方红、二柜沟煤矿,各建斜井1对,产品除供本社群众生活用煤外,大部行销海勃湾市和石嘴山一带。至1980年,全旗乡镇煤矿发展到28个,从业人数1023人,年产原煤59.37万吨,实现产值612.03万元,占全旗工业总产值的38.5%。

1978年后,采取大、中、小并举,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的政策,乡镇煤矿迅速发展。至1985年,乡镇煤矿增加到42个,从业人数增加到1939人,年产原煤59.4万吨,产值1481.02万元。至1989年,全旗乡镇煤矿发展到200个,从业人数达到3844人,产值3193万元,占乡镇企业总产值的75.9%,占全旗工业总产值的46.45%,其中集体煤矿60个,个体煤矿135个。仅巴音陶亥乡先后兴建乡办煤矿8个,村办煤矿17个,个体煤矿40个,成为全旗兴办企业的模范乡。

煤炭生产的发展,不仅安排了农村牧区剩余劳力,同时促进其它事业的发展。其中巴音陶亥和碱柜乡,每年从乡镇企业利润中提60万元补贴农民水电费。木凯淖尔乡,每年为牧民免收运费供煤2000吨(计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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