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4-07 16:19:09 来源:《鄂托克旗志 >> 第八编 工业 >> 第一章 电力 >>第一节 发电》
一、柴油发电
鄂托克旗电力工业始于1959年。1959年5月,商业局生产经理部第一家组建汽油发电车间,装机容量5千瓦、架低压线路2公里,供本单位和旗委、政府、邮电、银行等有关单位晚间照明。
1962年4月,成立地方国营鄂托克旗发电厂,接收商业局发电车间,装机容量为64千瓦。1966年与地方国营鄂托克旗农牧机械修造厂、农机三级供应站、农机推广站合并,为鄂托克旗机电厂的发电车间。1969年恢复发电厂。1972年购进上海产6135型120马力75千瓦柴油发电机组2台,装机容量194千瓦,年发电量40万度,售电量20万度,增架配电线路2公里。当年除满足乌兰镇机关、居民照明用电外,开始供生产用电。1973—1979年,先后购进德国305马力192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台,山东维坊6160型250马力16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台,宁波6300型750马力500千瓦柴油发电机组1台。至1980年装机容量852千瓦,同时增架配电线路3.95公里,年发电量60万度。售电39万度,产值3.18万元。由于电力不足,生产受限,旗医院、皮毛厂、食品、粮食加工厂、机械厂、哈玛日格太化工厂等单位自备发电机组。1984年11月,巴音陶亥至乌兰镇35千伏输变电工程建成投运,乌兰镇柴油发电终止。
20世纪60年代初,各苏木、乡相继发展柴油机发电。截至1989年末,召稍、木凯淖尔、苏米图、额尔和图、包乐浩晓、查布、新召、公其日嘎8个苏木、乡仍用柴油发电。
二、风能与太阳能发电
为解决牧区生产、生活用电,1983年9月,成立旗新能源开发利用领导小组,由科委牵头,农机、民委、广播电视、农电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新能源试点工作。当年,内蒙古新能源办公室投资6万元,先后在包乐浩晓苏木的红旗嘎查、新召苏木的呼和陶勒盖嘎查、巴音乌素嘎查,试装各种型号的风力发电机40台,硅光太阳能电池板18套。其中:风力发电机FD—1.6型50瓦30台,FD—1.5A型100瓦3台,FD—型100瓦7台;硅光电池板18瓦10套,6瓦8套。试验表明,50~100瓦风力发电机,结构简单,启动风速低,限速自控能力强,维护安装简单,价格低廉,适合本地特点,深受群众欢迎。但风力发电机在冬、春两季发电量充足,储能使用正常,而夏、秋两季则电力不足。相反太阳能硅光电池板,在夏、秋两季发电量充足,使用方便,而冬、春两季储电则少,不能保证用电。鉴于上述情况积极开展“多能互助”示范工作,鼓励牧民在经济条件允许情况下,同时安装风力发电和太阳能硅光电池板,充分发挥其各自优势。
1986年,在探索解决牧民生活用电的同时,又在新召苏木巴音乌素嘎查和呼和陶老亥嘎查分别试装FD—2.5型和FD5型的风力提水机2台,试点结果表明,在正常情况下,水位在50米范围内,每台每小时提水2吨,工作性能良好,但因管理不善,效果不佳。
为巩固和发展新能源试点成果,建立旗苏木、乡新能源专业户的三级服务网点,即:旗科委、农机、农电分别负责技术指导和组织货源,苏木、乡筹集资金,专业户负责安装维修。
截至1989年末,国家补助70万元,群众自筹270万元,共安装风力发电机5077台,太阳能硅光电池板543套。有5496户解决家庭照明,并安电视机6433台,占全旗牧区总户数的31.3%。
1983—1989年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概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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