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1-05 15:38:20 来源:《东胜市志》
一、管理办法
1978年后,加强电力线路的巡视,除实行定人、定点、定时巡线外,每年春秋进行安全大检查。按照电力运行规程,检测绝缘子、限距测量、接地电阻等。
为确保线路安全,运行管理人员每年砍伐线路走廊的林木,清除线路下面杂物,拆除杆上的鸟巢及悬挂物,架设防风拉线,修筑防洪堤坝。还要从事巡查线路的资料记载;刷写安全、警告标志,进行安全护线宣传。
变电站采用“四值运行”值班制度,进行变电运行检查,即值班人员巡视检查设备,抄录、计算负荷电量,执行正常例闻操作,在异常情况下进行判断处理,尽快恢复正常供电。
农电管理起步较晚。1980年前,农村的供、用电无章可循。此后,成立专门管理农电的县农电站(局),乡农电站,配备乡电工。对农村电网不断进行整改,即调整布局,改造配电线路,更换不合格的电器设备;加强低压管理,加速低压线路改造等。同时,开展标准化用电管理,普遍安装分户电度表和低压触电保护器等。另外,开展营运大检查,进行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及“安全月”,“每月安全无事故”等竞赛活动,保证安全用电,安全生产。
二、管理机构
东胜供电局 供电局的前身是东胜供电所。该所于1979年1月由东胜发电厂的营业所和高—东输变电工程筹建处人员组成。当时固定资产245万元。1986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电管局管理,由处级改为科级建制,并改名为东胜供电局,隶属于伊克昭盟(今鄂尔多斯市)电业局。全局有职工110人,其中,处级干部3人,科级7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2人,技术员(六级以上)2人,高级技工10人,会计4人。
东胜供电局原管辖市境全部输变电设施。1987年,原属东胜供电局的东、西2个变电站划出,成立变电管理所,隶属盟电业局,专门负责35千伏以上变电站范围的生产、管理工作。供电局负责东胜市部分地区高低压线路的管理及营业、电费收缴等工作。
东胜市农电局 1971年,成立县水电站,为县农牧林水电站的下设股级单位,负责全县农村电力线路的架设和管理。1973年,成立县水电局,下设水电站。1984年水电站改称农电站。1989年,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农电站分设,升为科级,更名为东胜市农电局,隶属市人民政府。全局有职工40人。其中科级干部3人,工程师1人,助理工程师5人,技术员2人。该局担负着全市农电线路的架设、维护、整改、管理及电费的收缴等工作。市农电局下辖9个乡电管站,有乡电工13人,承担着农村范围10千伏及0.4千伏线路的配电设备、维护和管理。另外,高(高头窑)—柴(柴登)35千伏输变电线路及柴登变电站也由市农电局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