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10-24 16:46:51 来源:《准格尔旗志》
农业总产值,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时为3491万元(1990年不变价)。经过国民经济的恢复和第一、第二两个五年计划的发展阶段,到1965年,农业总产值达到4634万元,与1949年比,这16年平均发展速度为1.78%;到1970年,达到7903万元,平均发展速度为11.26%;1975年,达到8142万元,平均发展速度为0.6%;1980年,达到8301万元,平均发展速度为0.4%;1980年后,农村实行以大包干为中心的农业生产责任制,经发展完善,最后成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随着多种经营的开拓,农业产值逐年提高,到1990年,农业总产值已达到15553万元,为1949年农业总产值的4.5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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