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10-16 14:05:26 来源: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开展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二)负责指导全旗理论、新闻、出版、文艺、社会宣传等工作;联系宣传文化系统有关部门、单位的工作;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
(三)制定全旗各个时期的宣传、教育和理论学习规划,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和改进群众思想教育工作。
(四)研究制定全旗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并组织实施与监督检查。
(五)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对外宣传的方针、政策,负责全旗对外宣传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各涉外单位的对外宣传工作,管理协调网络新闻宣传工作。
(六)协同旗委组织部考察、管理宣传文化广播系统属旗委管理的干部。制定全旗宣传队伍培训规划和组织宣传队伍的业务培训工作。
(七)承办全旗各级、各类出版物的审批和重要新闻稿件、文艺作品的送审工作。
(八)承办旗委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编制情况
核定旗委宣传部机关行政编制为9名(其中:部长1名,副部长3名)。
另核定机关后勤工作人员事业编制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