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建置沿革

发表时间:2016-06-10 11:58:34    来源:《鄂托克前旗志》

距今35万年,旧石器时代晚期,境内就有人类活动。他们生活在萨拉乌素河(汉名红柳河)流域,现城川苏木大沟湾一带,属黄河套内,为“河套人”。

夏代(公元前21世纪~前16世纪),旗境为游牧民族獯鬻的牧地。

商代(约前16世纪~前1066年),羌族的一支北羌入居鄂尔多斯西部,为其牧地。

西周时期(前1066年~前771年),鬼方南下,鄂前旗为鬼方、北羌和獯鬻等部落的游牧地。

春秋时代(前722年~前481年),为义渠、朐衍、玁狁等游牧部落居地。

战国时代(前403~前221年),义渠、朐衍游牧部落活动于旗境,后期,为匈奴族的活动区域。

秦始皇32年(前215年),派大将军蒙恬,率兵30万,北逐匈奴后,旗境隶属秦国的北地郡。

西汉时期(前206年~公元23年),改隶上郡,在旗境置奢延县,西部一部分属北地郡朐衍县,并安置了匈奴休屠王、浑邪王归降的部落。

东汉时期(25年~220年),南匈奴入居美稷,旗境为其属部的驻牧地。

三国、西晋时期(220年~316年),旗境先后为匈奴、鲜卑、乌桓、羌等游牧民族驻牧。

十六国时期(304年~439年),后赵、前秦、后秦时为朔方郡辖地。407年,赫连勃勃叛变后秦,建大夏国,都城设在无定河岸称为统万,旗境改属大夏幽州。

北魏时,从423年始,魏太武帝先后攻灭大夏国、北燕和北凉,旗境东部隶夏州阐熙郡的山鹿县、新县,中部隶西安州大兴郡,西部隶薄骨律镇。

西魏时(535年~557年),分隶夏州化政郡、阐熙郡、西安郡、五原郡,灵州普乐郡。

北周时(557年~581年),分隶夏州弘化郡、盐州五原郡,灵州灵武郡。

隋朝时期(581年~618年),西部属灵武郡,中部为盐川郡五原县地,东部属朔方郡长泽县。

唐代(618年~907年),西部属灵州回乐县,中部南境属盐州五原县,北境属宥州白池县,东部属夏州长泽县。唐安置大批归降突厥人于旗境。

五代十国时期(907年~979年),旗境西部地区由灵武节度使(也叫朔方节度使,灵盐节度使)管辖,其余地区为党项羌人占领。

西夏立国后(1032年~1227年),旗境属西平府东盐州和宥州南境,为党项羌人驻地。

元代(1272年),世祖封为其第三子忙哥刺为安西王,置察罕脑儿城于旗东乌审旗境内,鄂尔多斯的绝大部分地区归察罕脑儿管辖,后来察罕脑儿多次易主,改变隶属关系。旗境西部甘肃行省的宁夏府路灵州(朵儿灭站)辖地,东部为陕西行省延绥路绥德州所辖。

明代(1368~1644年)前期,旗境隶属陕西行都司宁夏卫。成化以后,蒙古鄂尔多斯部陆续进驻,旗境为扣克特·锡巴固沁和乌拉特·唐古特等部落的牧地。

清代(1644年~1911年),清廷在鄂尔多斯地区设伊克昭盟,下辖7旗,旗境区域为鄂尔多斯右翼中旗南境。

民国时期(1911年~1949年)将鄂尔多斯右翼中旗改为鄂托克旗,鄂前旗为其辖地。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旗境仍为鄂旗辖地。1980年8月,经国务院批准,鄂托克旗分设为鄂旗和鄂前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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