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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乡人民政府

发表时间:2016-07-02 13:05:13来源:《杭锦旗志》 保存打印关闭

1949年12月20日,中共杭锦旗工作委员会在百灵庙(今锡尼镇)主持召开各界人士会议,会议决定:王府的基层政权单位参领区改为区人民政府,各参领任区长。1950年后陆续给各区配备了副区长。1951年6月废除保甲制,建立村行政委员会。1953年7月,全旗划为12个行政区,辖42个行政村。1954年春建乡,将原来的42个行政村改为42个乡。1957年12个区人民政府改为7个苏木、5个区、1个镇人民委员会。1958年10月将全旗13个基层人民委员会改为14个人民公社,各公社建立公社管理委员会,由社长、副社长和委员若干组成。人民公社以下设生产大队和生产小队。

1986年,成立公社革命委员会,取代了公社管理委员会,革命委员会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各生产大队亦成立革命委员会。1980年撤销全旗各公社革命委员会,恢复人民公社,1982年改人民公社为镇、苏木、乡人民政府。设镇长、苏木长、乡长、副镇长、副苏木长、副乡长。各嘎查、村建立村民委员会,设嘎查长、村长。1990年全旗计有23个镇、苏木、乡人民政府,145个嘎查村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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