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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发表时间:2014-10-16 15:14:47来源: 保存打印关闭

 一、领导班子 

    长:冯润冰 

  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武鹏飞 

  副局长:张斌、图雅 

  纪检组长:白霖 

  非税局局长:张红霞 

  采购办主任:王文胜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旗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其它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订旗财政、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的法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代表旗政府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全旗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贯彻落实转移支付制度。 

  (四)研究拟定旗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拟定财政税收入计划;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管理旗财政公共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旗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订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管理全旗财政支持经济和发展各项事业的专项资金;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监管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旗社会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九)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工作;管理全旗会计从业资格;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旗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拟定全旗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全旗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负责全旗非税收入征管和稽查,参与治理乱收费、乱集资、“小金库”等工作,负责全旗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税收政策、税负变化对地方财政经济的影响情况;宣传、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法规;组织草拟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地方性规章中有关财政税收政策的条款。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和统计,积极组织化解政府性债务。 

  (十三)承担各类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预(概)算,编制政府工程招标控制价,并评估分析与审核,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资料(报告)。 

  (十四)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苏木镇财政所管理工作以及全旗“一卡通”财政资金发放工作、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 

  (十六)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鄂托克旗财政局内设13个股室。 

  (一)办公室 

  主要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财务、保卫、保密、调研、信访、督查、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 

  (二)预算股 

  主要负责鄂托克旗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提出编制鄂托克旗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分析预测鄂托克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建议;负责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事项的审核、报批、调整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及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负责预算指标的下达,办理旗与园区和市财政结算事宜。 

  (三)国库股 

  主要负责财政国库资金调度,资金划拨;负责预算执行,对预算内、外资金执行指标进行审核、拨付;负责国库账户管理,选择代理银行;负责审核批复上述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等事宜;负责财政收支简报的编制工作。 

  (四)行财股 

  主要负责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公检法司、文教、科学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编制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农财股 

  主要负责农、林、水等部门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上级资金的申报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六)社保股 

  主要负责社保、卫生、就业、民政等部门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管理全旗社会抚恤、救灾、救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再就业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方面的资金及实施财务监督;编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预、决算及各类报表;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财政监督;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及核算。 

  (七)经济建设股 

  负责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财务管理,下达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指标,项目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绩效考核,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决算的汇总和编报,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管理。 

  (八)税政债务股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上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核旗级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解释工作;负责全旗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和化解工作。 

  (九)企财会计股 

  主要负责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交通道路建设专项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申报及拨付监管;特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旗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股 

  主要负责拟定和执行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旗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监督旗本级预算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十一)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组织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苏木镇财政所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财政基本建设管理职能的延伸,对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预算编制、评估分析与审核,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资料(报告)。 

  (十三)采购办 

  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和调整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处理政府采购中相关事务。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财政局大楼 

  邮编:0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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