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6-20 09:25:20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挂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牌子。调整后,主要职责是:
(一)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了解掌握全市工作情况。根据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对市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和市人民政府部门、单位间有争议的重要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和统筹协调。
(二)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组织起草政府工作报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讲话等文稿。
(三)负责市人民政府党组、政府会议及政府领导同志的会务工作,协助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负责市人民政府会议审批管理工作。
(四)负责市人民政府重大活动的组织和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内外事活动安排。
(五)负责审核各旗区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请示市人民政府的事项,提出办理意见,报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六)负责市人民政府和政府办公室的文电办理工作,对市人民政府及政府办公室拟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七)督促检查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旗区人民政府对自治区和市人民政府决定事项及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批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报告。
(八)负责政务信息的采集、编辑、报送等工作,为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决策提供服务。
(九)负责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文件和会议材料的蒙古文翻译工作,指导全市政府系统蒙古文翻译和蒙古文门户网站建设工作。
(十)负责制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计划并组织实施,承办以市人民政府名义举行的新闻发布活动。
(十一)组织开展经济生态领域改革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组织起草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相关文件,对全市经济生态领域改革工作进行调研、评估和督查。
(十二)负责市人民政府总值班工作,及时报告突发事件信息和重要情况,传达和督促落实市人民政府领导同志指示,指导全市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十三)指导市机关事务管理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全市地方志工作。
(十四)管理市政务服务局。
(十五)贯彻落实关于外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决策部署。研究拟订外事工作制度和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市外事工作的调查研究工作,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当好参谋助手。
(十六)承办协调全市涉外业务和港、澳事务,指导全市民间对外友好工作。
(十七)完成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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