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文件更多

  •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伊金霍洛旗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2017-06-08
    各镇人民政府,旗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经旗2017年第1次编委会议研究同意,现将《伊金霍洛旗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
    2017年5月31日


    伊金霍洛旗镇级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优化执法力量配置,完善基层执法体制,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发〔2016〕166号),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 [查看更多]
  • 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若干问题的答复意见2017-02-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形成有效管用、简便易行、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推进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建设一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党政领导干部队伍,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执行和中... [查看更多]
  •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2015-09-10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令
    第189号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12年9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2月1日起施行。
    自治区主席 巴特尔
    2012年10月9日
    内蒙古自治区地方志工作规定
    (2012年9月21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十一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情信息资源,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查看更多]
  • 关于地方志编纂工作的规定2014-10-27
     (1997年5月8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二届三次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编纂工作的通知》,为使我国地方志编纂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编纂地方志是一项长期的具有连续性的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事业,对全面了解和反映我国地情国情,对推进我国两个文明建设... [查看更多]
  • 地方志工作条例201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467 号
        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二○○六年五月十八日
    地方志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发挥地方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条例。 
     &nbs... [查看更多]
  • 新编地方志工作暂行规定2014-10-27
    (1985年4月19日)
    (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编纂具有时代特点和丰富内容的社会主义新方志是我国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编修新方志应当运用新观点、新方法、新资料,修志工作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新方志应当系统地记载地方自然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为本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有科学依据的基本状况,以利于地方领导机关从实际出发,进行有效地决策。新方志可以积累和保存地方文献,促进科学文化事业的发展,提供便于查考的、实用的系统资料,有助于各行各业全体干部职... [查看更多]
  • 地方志工作条例2014-10-27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467号
    现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总  理   温家宝
                             &... [查看更多]
  • 国务院法制办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答记者问2014-10-27
     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国务院令公布《地方志工作条例》,该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负责人日前就《地方志工作条例》的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国务院为什么要制定《地方志工作条例》?请您介绍一下《地方志工作条例》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答:持续不断地编纂地方志,是我国独有的延续两千多年的优良文化传统。自隋、唐确立史志官修制度以来,历代都把修志作为一种官职、官责,并颁布政令对修志进行统一规范。新中国成立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方志工作。1957年,... [查看更多]
  • 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规定(试行)2014-10-27
     (2012年7月13日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四届三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综合年鉴编纂出版,提高质量,发挥地方综合年鉴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地方综合年鉴,是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以县级以上(含县级)行政区域名称冠名...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