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2-02 16:33:24 来源:
1月28日,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1年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2020年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2020年全市生态环境质量、鄂尔多斯市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情况、全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系统运行情况、全市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2020年,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围绕“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目标任务,以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抓手,强力推动实施《鄂尔多斯市环境保护“十三五”规划》,“十三五”确定的157项重点任务和31项约束性指标基本完成。专项开展决战决胜污染防治攻坚战“十大行动”,分领域细化全年1283项具体攻坚任务,配套实施《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情况考核办法》,按月考核排名,倒逼旗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压实攻坚责任,截至目前,1283项任务,已开工1273项,完工1204项,完工率94%。持续开展“雷霆斩污”生态环境专项执法行动,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2万余人次,检查企业1230家次,发现问题1560个,完成整改1470个,完成率94.23%。
2020年全市严格落实中央、自治区及市委决策部署,坚守发展与生态“两条底线”,深化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推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完成“十三五”环保规划和年度生态环境目标任务。水环境质量方面,全市国家考核河流地表水断面水质达标比例为100%,水质优良比例为85.7%,城市建成区水体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无黑臭水体,国家考核的地级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质达标率100%。环境空气质量方面,全市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最终达332天,优良天数比例90.7%。土壤环境质量方面,持续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完成239家重点企业基础信息确认、风险分级及44家重点企业用地初步采样调查工作;动态更新全市69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清单;联合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现场检查,强化联动管理,确保鄂尔多斯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地块风险可控;配合自治区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截至2021年1月20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意见中涉及鄂尔多斯市的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2016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23项,完成整改23项,验收销号22项,正在履行销号手续1项;2017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大检查整改任务31项,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30项;2018年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草原生态环境问题专项督察整改任务19项,全部完成整改并验收销号。
鄂尔多斯市已在东胜区铜川镇收费站、伊金霍洛旗哈日木呼儿(G338线)马泰壕煤矿等11处柴油货车集中行驶路段、运煤专线安装固定式遥感监测设备,于2020年12月14日投入运行。目前通过遥感监测设备监测车辆209502次,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国家、自治区和市级监控平台,平台网络传输稳定,运行良好。
2020年,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鄂尔多斯市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紧紧围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主题,坚持守正创新,改进工作方法,积极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宣传员”,助推全市污染防治攻坚战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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