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部分标准

发表时间:2024-10-27 17:01:35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2024年10月,按照自治区《关于提高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的通知》要求,更好保障残疾人的基本生活,鄂尔多斯市调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部分标准。

据了解,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由原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农村三、四级精神、智力低保残疾人护理补贴由原标准每人每月10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125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其余7项标准不做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新标准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补发2024年7—10月补贴。2024年10月,调整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2024年7—12月所需167.92万元,已全部下达至鄂尔多斯市各旗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