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表时间:2025-10-10 11:08:02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2025年9月18日第4版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5年8月26日在鄂尔多斯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副局长 王玉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常委会作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2024年,各旗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以“三个四”工作任务为抓手全力办好两件大事,接续实施“六个工程”,扎实开展“六个行动”,严格执行市五届人大常委会有关会议决议精神,财政资源统筹有效,重点领域风险化解有序,民生保障稳固有力,2024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运行总体平稳,经济发展质量整体向好。

——积极统筹财政资源,当好全区发展的顶梁柱、排头兵。2024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16.2亿元,统筹保障五大任务支出442亿元。紧盯中央、自治区出台的各类政策措施,多渠道争取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51.6亿元;聚焦全市发展需求,加大财力下沉力度,补助旗区各类转移支付368.3亿元;新增和再融资政府债券资金99亿元、超长期国债资金31.8亿元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加快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增加值增长261.3%,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资金链、供应链“五链”协同,以项目建设的“加速度”,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为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挑大梁、作表率”。

——兜实兜牢民生底线,民生福祉持续改善。2024年,全市财政用于民生支出759.4亿元。落实就业补助资金2亿元,下达9.2亿元养老保险财政补助资金,有效保障居民就业补助、养老保险待遇兑现;投入41.2亿元教育专项资金,积极支持教育优先发展;投入11.7亿元支持温暖工程实施,提升热源保障能力;投入5.1亿元支持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投入3.5亿元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下达1.3亿元用于推进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全市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公共体育场馆13个。

——聚焦中心强化保障,服务高质量发展更加有力。全市科技人才支出24.8亿元,同比增长21.2%。全力推进“科技兴蒙”和“科技新政30条”优先实施,保障人才科创中心全面运行;下达各类农牧业产业发展资金7.4亿元,深入推进农牧业产业化和品牌建设等重点任务;投入资金8亿元以上推进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向市直国企注资76亿元以上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推动库布其南部新能源基地、中心城区供水一体化工程等项目建设,推动“风光氢储车”产业链投产。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有效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围绕“旗区落实主体责任、市级强化统筹保障、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的化债思路,全力争取“一揽子增量政策措施”和自治区“四个一批”化债支持政策,全市化解隐性债务完成年度任务的236%,实现隐性债务清零;严格落实“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要求,统筹各方资金逐年加大市级奖补旗区力度,全年下达拉特旗区化债补助、暂付款奖励等各类资金84.8亿元。

——完善审计监督机制,“屡审屡犯”顽疾得到破解。审计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屡审屡犯的问题,要开展专项行动,不能再容忍”的重要指示精神,围绕近三年来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问题梳理出财政资源统筹、预算支出结构和强度等7个方面、48类“屡审屡犯”问题的具体表现形式,逐项列举了问题形成原因以及对应的整改建议,转发至市直各预算部门进行自查整改,同时将“屡审屡犯”问题纳入2025年预算执行审计项目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回头看”。截至2025年7月,2024年7—2025年7月期间,审计的33个审计项目中“屡审屡犯”问题已大幅减少,由原来的7个方面48类问题减少至3个方面6类问题。

——强化贯通监督合力,审计整改成效明显增强。坚持审计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与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一体推进,在提出问题的同时向被审计单位明确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后续根据确认的整改时限、阶段目标、销号标准,对问题整改进行跟踪检查,形成“审计-整改-规范-提高”的良性循环,切实将审计监督成果转化为治理效能。截至2025年7月底,2024年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已整改349个,剩余21个未整改问题均未到整改期,整改金额92.33亿元,立行立改类问题整改率达100%。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4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793.9亿元,支出总计750.2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124.2亿元,支出总计121.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2.3亿元,支出总计2.3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总计131亿元,支出总计110.8亿元,年末滚存结余210.9亿元。重点审计了财政政策落地情况,健全预算制度情况、绩效和预算评审应用情况、财政支出管理情况、转移支付分配情况等。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政政策落地方面。一是人才专项资金使用需规范管理,存在人才工作专项资金分配审核不严、违规列支基建费,人才认定工作推进慢、政策无法落地导致资金闲置等问题;二是“两新”政策落实需优化流程,存在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缺口2.47亿元、补贴资金无法及时发放,汽车置换更新平台系统设置缺陷影响消费者及时享受补贴等问题;三是市本级“促消费”政策落实需加强监管,存在企业恶意骗取补贴资金78万元、“暖城乐购”抢券机制不完善、入围商家局限性大导致消费活力释放不足等问题。

(二)健全预算制度方面。一是预算编制不科学,108个预算项目支出进度为零,4.52亿元资金未发挥效益;二是跨年度实施项目未分年度安排预算,10.62亿元资金未发挥效益;三是财政代编预算编制不科学,10.25亿元资金未发挥效益;四是政府采购预算管理不规范,市本级70家部门(单位)434项采购项目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五是市本级10个场馆预算编列场馆运维经费2454万元无支出标准指导,经费内容以公用经费列支内容为主,并未考虑场馆规模及使用频率等因素。

(三)财政支出管理方面。一是市本级预算拨付市直国有企业用于设立产业基金的14亿元预算资金未支出,产业基金未设立;二是预算支出审核不严,部分预算单位存在“公用吃专项”情况,9家部门(单位)存在使用项目经费列支日常水电费的情况、11家部门(单位)项目支出预算中安排基本支出。

(四)转移支付分配方面。一是转移支付资金监管不到位,部分旗区滞留2024年市本级转移支付资金10.49亿元,影响专项资金政策目标的及时、准确落实;二是2024年预算安排旗区的黄河几字湾河道综合治理等7项转移支付资金因资金下达较晚、项目推进缓慢等导致2.26亿元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三是因主管部门未及时提出分配意见导致9项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14亿元未下达拉特旗区。

(五)财政资金绩效方面。一是市本级预算评审项目个数仅占1948个一级项目的1.64%,评审金额占项目支出预算304亿元的1.56%,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及预算评审工作有待加强;二是市本级在绩效结果应用方面未建立绩效结果应用制度,对绩效结果的反馈、问题整改、通报、报告等缺乏制度管理。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1个园区、2个预算部门及其所属的10个单位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重大项目预算执行和管理实施、部门预算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等内容。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算编制不准确,收支管理需进一步规范。1个园区、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精准、不科学;1个园区、1个部门非税收入上缴不及时,捐赠收入制度不健全;1个园区、2个部门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不相容岗位未相互分离、差旅费未按规定进行公务卡结算;1个园区盘活存量资金、下达专项资金不及时。二是绩效理念不深入,绩效管理需进一步加强。1个部门绩效管理制度不完善;2个部门绩效目标设置不规范、不符合实际;1个园区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1个部门绩效自评不准确、不客观。三是采购制度执行不规范,政府采购随意性较大。1个部门的二级单位政府采购占到单位支出的57%,但却未建立政府采购内控制度;2个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完整,采购缺乏预算刚性约束;1个部门采购合同签订不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得不到保障。四是过“紧日子”不严格,公用经费管控不严。2个部门及所属3个二级单位扩大范围支出列支资金76万元;1个部门无培训计划列支培训费1317.48万元;1个园区公用经费不减反增、公务用车管理不规范。

三、经济开发区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2025年3—5月,市委巡察组与市审计局采取巡审联动方式,对全市7个经济开发区开展了高质量发展专项审计调查,重点对开发区贯彻执行国家重大政策和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优化营商环境和招商引资情况,财政收支管理、国有资产管理等情况进行了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政策执行和规划目标任务完成有差距。在产业发展方面,3个开发区传统产业转型缓慢,6个开发区上下游产业配套不完善,1个开发区主导产业发展不足;在土地政策执行方面,4个开发区违规占用土地,7个开发区土地闲置利用不足,3个开发区土地批而未供;在环保政策执行方面,5个开发区企业生产存在环境污染隐患,1个开发区18家排污企业未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在科技创新方面,6个开发区“三清零”目标任务未完成、4个开发区人才和科技创新驱动行动推进缓慢、7个开发区智慧园区工作重建设轻管理,投资效益低;在安全生产方面,4个开发区安全生产设施不完善、3个开发区部分企业存在安全生产隐患。二是优化营商环境与招商引资工作有待加强。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个开发区存在部分道路配套管网、消防站、垃圾填埋场等公共基础设施未建设的问题;在项目推进方面,5个开发区存在重招商、轻落实,招商引资项目实际落地率较低的问题;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5个开发区涉企收费不规范、转嫁中介费,4个开发区拖欠民营企业账款6911万元。三是财政管理需进一步规范。在财政收支管理方面,5个开发区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2个开发区会计信息失真;在政府采购执行方面,2个开发区存在以购买服务名义规避用人审批、违反政府采购规定的问题;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方面,7个开发区均不同程度存在项目进展缓慢、未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未编制财务竣工决算等问题。四是国有资产管理亟待规范。3个园区资产闲置1.57亿元,1个园区长期违规使用国有资产,1个园区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导致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流失风险。

四、重点民生和重点领域资金审计情况

(一)温暖工程审计情况。2024年4—11月,市审计局组织市旗两级审计机关对市本级及9个旗区温暖工程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重点关注了2021—2023年城镇集中供热保障、保供煤政策落实、供热民生工程项目实施、清洁取暖改造、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等5个方面,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城镇集中供热保障不全面。存在市本级及8个旗区集中供热缺乏系统性规划,3个旗区供热能力饱和或过载,5个旗区供热补贴政策执行变形走样等问题;二是保供煤政策落实不到位。4个旗区存在“暖心煤”数量不达标、质量不检测的问题,2个旗城镇集中供热保供煤保障不足问题;三是供热民生工程项目实施不到位。4个旗区存在供热改造工程应改未改,改而不暖等问题,9个旗区均存在供暖工程实施管理不到位,决策不规范、程序不完善等问题较为普遍,3个旗区存在对供暖工程形成的国有资产监管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清洁取暖改造有差距。市本级及8个旗区存在清洁取暖改造谋划不足、专项资金闲置6999.8万元的问题;五是财政资金投入使用有偏差。市本级及9个旗区滞留上级专项资金3.8亿元、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专项资金2690万元。

(二)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和构筑世界级羊绒产业行动资金绩效审计情况。按照市人大工作要求,市旗两级审计机关于2025年3—5月,对市本级2024年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资金绩效和构筑世界级羊绒产业行动资金绩效情况开展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落实优质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和构筑世界级羊绒产业行动政策有差距,财政资金效益发挥不佳。市本级1.8亿元优质肉牛高质量发展资金只下达9000万元,剩余9000万元未下达,已下达的9000万元中2735.8万元当年未支付,共计1.17亿元未及时发挥效益;市本级1亿元构筑世界级羊绒产业行动资金下达9000万元,1000万元未下达,已下达的9000万元中7287万元当年未支付,共计8287万元资金未及时发挥效益。二是部分旗区项目管理不到位,影响项目实施效果与资金效益。如: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因对企业补充基础母牛质量未审核验收,存在项目效果打折扣、补贴资金流失风险;优质肉牛产业项目标准化育肥场建设因项目推进缓慢仅完成绩效目标的59%;肉牛及羊绒产业项目中存在违规增设第三方验收条件增加养殖户经济负担的问题;因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养殖户对免费发放的冻精质量和效果信任不足等原因,导致肉牛良种冻精项目发放使用率低;部分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养殖户设备未安装却通过验收,补贴资金未有效发挥作用。

(三)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审计情况。2024年5—8月,市审计局利用大数据审计方式对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领域2021至2023年政府采购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投标情况进行了审计,重点关注了规避公开招投标、围串标、投标资质造假、设置倾向性条款等行为。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招标程序违规。存在招标文件内容设定不合理,设置倾向性条款及评分规则,涉嫌规避公开招标,串通投标,未明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等问题;二是投标人行为不合规。存在投标人未缴纳交易保证金,涉嫌提供虚假社保材料骗取中标等问题;三是招投标过程监管与执行不力。存在企业招投标过程中失信行为线索未及时转送行政监督部门,未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未及时退还交易保证金431.2万元等问题;四是网络安全和人员操作不严谨。存在网络日志留存少于六个月,人员未签订保密协议情况下操作服务器等安全隐患问题。

(四)罚没收入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自治区纪委监委工作部署以及自治区审计厅要求,市审计局对1个旗区罚没收入征缴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罚没收入真实性方面,存在部分执收单位罚没收入以及利息未上缴财政、罚没收入核算不实的问题;二是罚没收入合规性方面,存在执法不公正、同类违法行为处罚种类不一致,部分执法单位对情节较轻、未造成重大后果的违法行为给予顶格罚款,以罚代管,部分执法单位执法程序不严谨、不规范等问题;三是罚没收入管理方面,存在未建立健全罚没财物管理制度、罚没物品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五)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国道242线公其日嘎至乌兰镇段公路工程、乌兰木伦河三号桥建设项目两项政府投资项目的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项目投资决策不合理。存在建设监管与执行未分开,沿线取土场选址决策不够科学合理,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二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不到位。存在未办理手续即开工建设,未办理建设项目竣工备案,未按规定签署交工验收证书等问题;三是工程核算不准确。存在多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多计待摊投资的问题;四是项目资金管理不规范。存在资产管理不规范、资产流失风险较高,项目资金闲置长达3年5个月,未按照建设进度合理编报项目年度预算,未按规定冲减建设成本,超标准预留工程质保金,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等问题。

五、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市审计局重点审计了1个国有企业和1个旗,共3名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较好贯彻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各项重大经济方针和决策部署,立足实际推动工作,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事业取得积极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国有企业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一是推进企业发展、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落实不到位。存在“十四五”规划执行管理不到位,落实推进羊绒羊毛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不到位,清退股权整改要求未落实,低效无效参股股权未按规定退出等问题;二是内部控制不严格。存在对子企业只投不管,子公司拖欠民营企业工程款、材料款等问题;三是重大经济决策制度不完善、决议落实不到位。存在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管理不到位,投资完成率低,“三重一大”制度不健全、程序执行不到位,未有效发挥党委保落实的领导作用等问题;四是在廉洁从业方面监管不严。存在高管违规兼职的问题。

(二)旗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情况。一是“五大任务”工作推进力度有待加强。在建设‌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方面,存在部分水土保持项目治理效果差,重点水利工程停工,非法侵占生态保护红线土地等问题;在建设‌国家重要农畜产品生产基地方面,存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虚报完成建设面积、虚假结算、施工质量差建成设施无法使用等问题;在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方面,存在能源类重大项目未按期完成,新能源大基地项目推进缓慢等问题;二是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成效有待提高。存在科技创新资金投入不足,招商引资项目落地率低,落地项目完成投资率不高,国有企业造血功能不强等问题;三是优化营商环境落实欠佳。存在拖欠工程款,设置不合理付款条件,向企业转嫁费用等问题;四是落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扎实。存在重点公路工程和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监管缺失,零工市场、村级养老服务站闲置,“光明行”公益活动政策宣传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五是财政管理亟待规范。存在预算管理约束不够,调节坐支非税收入,挤占挪用上级专项资金,未按要求压减一般性支出等问题。

六、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在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园区高质量发展审计中,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2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1个部门违规配备国有资产,1个部门资产低效运转,

3个园区资产闲置1.57亿元,1个园区长期违规使用国有资产,1个园区对国有资产监管不力,导致国有资产存在重大流失风险。

(二)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结合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对一个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信息不实。存在未按规定确认收入、虚增资产、负债,大额往来款项长期挂账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不善。存在违规实施对外担保及超股比担保,资产闲置未盘活等问题;三是对重大风险隐患问题管控不到位。存在4.3亿元委托贷款、5455万元拆迁补偿款、627万元投资款面临损失风险的问题。

(三)自然资源资产任中审计情况。2024年7—10月,市审计局对2个旗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森林和草原资源资产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执行生态文明建设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有差距。存在落实建设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沙化土地治理任务不到位,以工代赈政策落实不到位,草畜平衡制度执行不严格等问题;二是履行林草监督管理责任不到位。存在非法开垦草原,长期占用临时草原用地,项目前期管理薄弱、监督与检查机制不严格等问题;三是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存在违规分配使用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3.21亿元,拖欠工程款7862万元,滞留生态保护奖补资金2609万元,虚套上级专项资金230万元等问题。

七、重大违纪违法问题查处情况

2024年7—月至2025年7月,上述各项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65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11件,移送公安部门1件、有关主管部门53件。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一是“群腐”问题和“懒政”行为仍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项目执行、验收中玩忽职守、牟取个人利益,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群众利益受损;二是招投标领域违规违纪问题较为突出。在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过程中,存在围标串标、提供虚假社保材料骗取中标、规避公开招标等问题;三是主管部门监管职责仍需强化。项目前期手续不完备、建设程序不合规、采购程序不履行等问题较为普遍。

八、审计建议

(一)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任务,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一是统筹财力保障。推动财政支出结构优化调整,持续加大对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推进“六个工程”“六个行动”,落实“三个四”工作任务等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突出财力保障重点。二是强化政策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重大政策措施,兜牢兜实民生底线,加强重点民生资金管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增进民生福祉。三是持续跟踪问效。全力抓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扎实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严格工程质量,强化后期管护,严格履行项目建设程序,协调解决好影响项目进程的突出矛盾,提高政府投资资金使用效益,避免资金损失浪费、建成项目闲置等问题。

(二)聚焦财政管理和预算改革,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能。一是加强财政管理。结合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部门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针对部门单位普遍存在的支出项目逐步建立健全财政支出标准以及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为零基预算改革奠定基础。二是增强预算约束。严控代编预算规模,同时加快财政代编预算支出进度,严控随意追加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及时分配和下达财政资金,促进财政资金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三是强化绩效管理。建立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周期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严格执行预算绩效与预算安排挂钩制度,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四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上持续发力,实行预算源头管控,大力压减非刚性、非重点支出,取消低效无效支出。建立预算执行动态监控机制,对支出进度不达标的项目及时预警干预,杜绝各类资金闲置、损失浪费,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三)聚焦国有资产和资源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效能。一是要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积极盘活闲置资产,严格把握新增资产配置,规范资产出租出借程序,完善资产核算与处置程序,建立定期盘点制度,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与高效利用。二是要持续深化国有企业资产管理。推进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大“僵尸企业”“空壳企业”治理力度;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夯实“三重一大”决策管理、财务管理、资产产权管理等基础性工作,严控资产损失风险,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切实加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压实自然资源资产监督管理责任,加大对各类侵占森林、草原等自然资源资产行为的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自然资源管理长效机制、沟通协调机制,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监管水平,促进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和合理利用。

本报告反映的是此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提出了整改要求;对重大违纪违法问题,依纪依法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查处。有关旗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市审计局将持续跟踪督促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全面整改情况。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中央、自治区决策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护航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作出新的贡献。

以上报告,请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