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农产品加工业——粮油

发表时间:2021-04-05 16:05:25    来源:《伊金霍洛旗志 >> 第十编 工业 >> 第七章 农产品加工业(4篇) >>第一节 粮油》

 一、民间加工

以石碾、石磨、碓臼为主要工具是郡、札旗传统的粮食加工手段。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一般在一个自然村落,由村内较为殷实之家设置一个碾(磨)坊(有的为露天),全村共用之。用户每次用毕视其加工数量自愿付给坊主一些米面,作为碾(磨)使用报酬,俗称“打碾课”,形成习惯。郡、札旗王爷府均有自己的碾、磨坊。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农牧业合作化对原有碾磨坊或没收或收买为农业合作社(队)公用。后均以集体修盖碾磨坊。集体根据社员家庭人口和牲畜使役时间和次数收取加工费,记入社员往来帐,年终参加决算。20世纪70年代中期石碾石磨逐渐淘汰,代之以柴油机为动力的甩米机、粉碎机、面粉机。1980年,实行以户经营的生产体制后,生产队(社)加工设备逐渐出卖给个人经营。1982年后,伊金霍洛旗通电之处柴油机淘汰,改为电力加工。1989年,全旗有粮食(包括少数油料)加工个体户340余处,年加工能力约2000余万公斤(包括部分饲料)

在油料加工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郡、札旗一般由当地富户开设油坊,以代加工为主,出油率在25%上下,每斗(25斤)油料可换油6斤左右,加工费多以油渣相抵,由用户自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这些油坊或没收或收买由农业社、大队(管理区)集体经营。20世纪80年代后,这类传统的老式油坊已淘汰,由小型榨油机取代。食油品种主要有黄油(黄芥籽油)、胡油(胡麻籽油)、麻油(麻子籽油)、葵花油,近年来油料主要以葵花为主。

二、国营加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至1956年间,郡、札旗国家粮食部门没有粮食加工设备,经营的粮食在旗内加工的均依靠委托加工,委托户的粮食出成率根据原粮质量具体确定,一般糜子在71~75%之间,加工费不是按成本核算,而是按习惯工资付给,当时加工糜子每百斤付工资0.667元。一般加工户每百斤粮食可有3~4斤粮价的收入。

1956年,郡旗粮食局修建加工房舍三间,购置双马石碾一副,粮食部门开始经营加工业,同时继续委托霍洛牧场和旗公安局监所两处进行加工。

1958年郡、札旗合并。1959年,在新街镇筹建伊金霍洛旗粮食局粮食加工厂,该年冬季投产。固定资产1.8万元,设备有38马力锅驼机1台,钢片磨4台,石碾1副,生产面粉29吨,杂粮粉25吨,开始进入机器加工生产。

1964年,旗政府由新街镇搬迁阿勒腾席热镇,1965年,旗政府投资6万元在阿勒腾席热镇新建旗粮食局阿镇粮食加工厂。建筑面积171.9平方米,设备有40马力柴油机1台,万能磨3台,甩谷机2台,精米机2盘,筛麦机1台,固定资产9.42万元。日(8小时)产能力:面粉4吨,糜谷5吨。1966年伊金霍洛旗粮食局粮食加工厂机构人员迁往阿镇,新建加工厂于当年投产,原新街粮食加工厂作为旗粮食局下属的一个加工点。1972年交由新街粮站管理,该年旗粮食加工厂加工动力由柴油机改为电力,改装150型面粉机5台,日产能力6吨,同时增设挂面车间,有挂面机3台。1981年糜谷加工设备更新,安装碾米机3台,弹力筛1台,日产能力6吨,米面车间分设为米谷车间和面粉车间。

1971年伊盟战备办公室投资9万元,在西召新建战备粮库和粮食加工车间,归旗粮食局管理。

1976年前,旗内供应城镇居民食用油脂依靠委托加工,加工点主要为红海子公社油坊(原郡王府油坊)。1976年投资3万元,筹建伊金霍洛旗粮食加工油脂车间,1981年投产。主要设备有95型榨油机2台,弹力筛2台,去石机1台及清油机、三缸油泵等,粮食加工厂因此而改称粮油加工厂。1983年新增90型榨油机1台,日产能力1.5吨,以生产葵花油为主。油用葵花出油率为31.6%,食用葵花为23%。

1989年旗粮油加工厂有职工44人,其中企业干部8人,内设面粉、油籽、挂面、糜谷4个粮油加工车间,另有饲料、糕点两个车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