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工业管理体制——个体工业

发表时间:2021-04-02 15:44:51    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全旗个体手工业有53户,1956年,经过合作化运动,城乡个体手工业者分别加入合作化组织,走上集体化道路,实行归口管理。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城乡个体工业兴起,兴办服装、铁、木、砖瓦、煤炭、机械修理等行业,范围逐步扩大。至1989年,个体工业发展到432户,从业人数855人,总产值498.57万元,其中工业253户,从业人数624人,总产值298.44万元;建筑维修业7户,从业人数39人,总收入40.02万元;交通运输业78户,从业人数78人,总收入86.76万元;修理业94户,从业人数114人,总收入73.35万元,成为本旗经济建设的必要补充成分。

为加强个体业管理,工商局增设个体股,并规定:凡个体工商户,必须持所在地户籍证明,经旗工商局核准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营业。中途歇业、转产、合并、转让要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个体工商业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12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带35个学徒。经营场地,由政府统筹安排,每年由工商局牵头,税务局、公安局配合,定期检查营业执照,制止随意变更登记项目,擅自改行跨业。

1984年,成立旗个体劳动者协会,设名誉会长、会长各1人,副会长7人,理事13人,会长由工商局长兼任。同时在乌兰镇、乌珠尔镇、新召、巴音淖尔成立分会,下设47个小组。

 

19821989年经委系统工业企业生产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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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11989年乡镇工业企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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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11989年二轻局所辖工业企业生产情况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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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1989年全旗工业总产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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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960年前包括乌海市数字;1980年前包括鄂前旗数字;不包括村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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