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2-24 15:11:26 来源:《伊金霍洛旗志 >> 第十编 工业 >> 第七章 农产品加工业(4篇) >>第二节 副食品》
郡、札旗土地放垦后,汉族传统家庭副食品生产技术传入旗内,一般人家均能自制水豆腐,用石磨人力或畜力磨浆、布袋过滤,酸咸菜汤和卤水点固。也有极少数人家自制醋,干黑酱和月饼。烤制月饼的平底(加盖盛火)铸铁锅称“炉熬”,一直沿用。月饼类食品俗称“干烙儿”。抗日战争后,新街镇成为绥西重要集镇,旗外副食品加工户来此从事经营,至1954年郡、札旗副食品总产量为31吨。
粮油实行统购统销和手工业合作化后,个体户被取消,由商业部门从事加工经销。1980年后,随着改革开放又出现个体经营副食品加工,1989年全旗副食品总产量为211吨,数量达不到自给,另由包头、东胜等地进入。生产厂家以旗副食品加工厂为主,同时还有新街、阿勒腾席热两镇的个体户。
伊金霍洛旗副食品加工厂,1956年手工业合作化时,将原来新街镇个体加工户组成集体所有制加工作坊。1958年转为地方国营性质,隶属札旗供销社经理部,生产饼子、醋、酱等。1961年归伊金霍洛旗商业局管理,1964年,旗政府搬迁阿勒腾席热镇,伊金霍洛旗商业贸易批发站新建副食品作坊,原新街镇副食品加工点设备、人员归新街贸易商店管理。1972年,伊金霍洛旗商业三级批发站撤销,成立伊金霍洛旗贸易公司。原副食品加工作坊隶属该公司管理,生产品种仍为糕点、醋、酱油、水豆腐等。1982年6月,副食品加工生产从旗贸易公司分设,成立旗副食品加工厂,为独立核算的商办工业企业,科级建置。新选厂址,新建厂房,内设糕点、豆腐、醋、酱油4个车间。1982年,各类副食品总产达375吨,总产值17万余元,该厂糕点加工采用经改造的大型土烤炉烘烤,豆腐磨浆、糕点和面使用机械,其余均为传统手工生产和自然发酵,产品花色可生产35种,平时生产10余种。至1989年,固定资产30余万元。近年来由于物价逐渐放开,副食品用粮平价供应比例减少,加之该厂技术落后,设备陈旧,产品品种单一、老化,加上包头、东胜副食品进入旗内市场,个体加工户兴起,使其缺乏竞争能力。
此外,旗饮食服务公司有饼子、麻花加工作坊,土法烘烤。1982年,由个人承包经营,每年交公司承包费2000元左右。旗种畜场、粮油加工厂等单位新置新型远红外线电烤箱,从事季节性经营。另外,以新街镇、阿勒腾席热镇为主,各乡、苏木也分布着个体的水豆腐、糕点加工户不下20家。
蒙旗土地放垦后,郡、札旗内生产粮食,加之“蒙人嗜酒,无虑销路”(引自《右翼四旗调查报告书》),使发展酿酒业具备条件。据《右翼四旗调查报告书》记载:“在札旗有造酒厂一处,为沙王(札旗王爷沙克都尔札布)创办。郡王旗商号天成号(掌柜呼掌财)及其分号,义聚成(掌柜王铁闩)等也兼营酿酒作坊,俗称‘缸房’,生产不稳定,视天年丰欠,时营时歇。以高粱、豌豆、糜子、玉米等为原料,自然发酵,均为普通粮食散白酒,代加工为主,出酒率为25%左右。”1949年,郡、札两旗年产量为1.7吨,1950年为8.3吨。1951年札旗供销社附设加工厂生产白酒(同时加工皮衣)。1952年,全旗生产白酒8吨,1955年,达42吨,1961年降至0.42吨,1964—1973年,旗内不生产白酒。1974年,旗食品公司附设制酒车间,年产17吨,随后旗霍洛牧场、副食品加工厂、粮食加工厂、种畜场、良种场一度先后生产白酒。1985年,总产量达14.8吨,1986年,散白酒滞销而全部停产,旗内生产白酒,均为普通散装粮食白酒,度数为60~65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