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农业——中耕

发表时间:2020-12-05 09:58:24    来源:《准格尔旗志》

 

准格尔旗境农耕由于倒山种田的耕作陋习,导致田间管理上的粗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前,油类、豆类闯种以后,不进行中耕,即待成熟收获。小麦、糜、黍作物,多数地区在禾苗出垄后,中耕锄草一次。旗东南马栅地区,由于农垦多年,且耕地偏少,田间管理较为精细。对糜黍作物不仅锄草中耕,而且跟锄两遍,以减少水分蒸发,故有“锄头自带三分雨”之说。中耕锄草也进行即时,有“糜锄点点谷锄针,高粱、玉米两耳心”的农谚。糜黍中耕时还需破苗,以35苗为一撮,丛撮相距68寸。谷子则进行单株留苗,株距8寸。对水地小麦,禾苗出垄后,顺田垄中耕一次,对苗丛中藏身的小草,沿垄寻觅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在旗人民政府领导下,通过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对农民群众的启发、教育、田间管理日趋精细。首先倡导对缺苗断垄的农作物,组织群众进行查苗补种,达到苗全苗壮。旗境百万亩农田,在幼苗出垄后,全部进行中耕锄草一次,对粮食作物,锄草定苗中耕一次外,还复锄一次,复楼一遍。旗东南老农业区,对玉米、马铃薯等作物,还进行单株伏堆培土,防止水分蒸发。对农作物生长期,锄一遍、耧两遍,以成常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