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0-09-30 20:40:36 来源:《准格尔旗志》
清嘉庆十八年至十九年(1813—1814),准格尔旗王公为满足其侈奢的生活需要,拖欠汉商贷款甚多,无法偿还,准格尔旗扎萨克额尔德尼桑同管旗章京巴拉登等决定,从清嘉庆十八年(1813)开始,为期两年,招汉民入旗境垦殖,以所得租银偿还债务。两年共开垦牧地733犋牛,15万亩。
放垦地遍及全旗,从此开始旗境蒙汉杂居、大杂居、小聚居的居民分布格局。
清嘉庆二十年(1815),清政府虽出过禁闭牧地,收回已垦牧地的命令,但未认真执行。
清朝光绪三年至四年(1877—1878),准格尔旗遭受严重旱灾,光绪三年,“庄禾未登场面”,光绪四年,春夏又复大旱,“籽种不能下种”,“饿殍遍野,死者愈半”。准格尔旗扎萨克扎那嘎尔迪呈报清朝政府:“拟开空闲牧场一段,招租放垦,以济穷蒙”。实际上从清朝嘉庆十八年以来,连年招租放垦,牧地垦放迨尽,只好把“禁闭地”(人称黑界地)开放,进行招租,将所得租银,购粮救赈,导致全旗无节制的乱垦黑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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