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被评为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

发表时间:2020-05-28 11:37:56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20205月,内蒙古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命名表彰第五届内蒙古自治区文明城市、第六届文明村镇、第九届文明单位标兵及文明单位的决定》,鄂尔多斯市文化和旅游局被评为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

《决定》说,2017年以来,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开展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城乡环境面貌、社会公共秩序、公共服务水平、居民生活质量明显改善,公民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显著提升,城乡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涌现出一批工作基础扎实、创建成效突出、群众高度认可、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先进典型。

为充分展示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丰硕成果,表彰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典型,进一步激发各地区各部门单位及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自治区党委、政府决定,授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等22个旗县(市、区)第五届自治区文明城市称号,授予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古路板村等478个村镇第六届自治区文明村镇称号,授予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二〇三台等103个单位第九届自治区文明单位标兵称号,授予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分行等159个单位自治区第九届文明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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