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农业劳动力耕地(1949—1999)

发表时间:2019-05-30 16:19:15    来源:《达拉特旗志 >> 第五编 农业 >> 第三章 生产条件 >>第三节 耕地》

1949年,达拉特旗耕地面积208.8万亩,每个农业人口平均耕地面积21亩,每个农业劳动力平均耕地面积35.9亩。1950年,全旗耕地面积为232.1万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贯彻“禁止开荒,保护牧场”政策,逐步压缩耕地面积。1957年,达拉特旗耕地面积为187.5万亩,比1950年减少44.6万亩,自流灌溉面积由7.07万亩增加到195731.81万亩。19581960年,全旗耕地面积又逐步增加到230多万亩,全旗水浇地面积从195731.87万亩增加到196047.48万亩。19621979年,贯彻国务院关于严禁毁林开荒的精神,全旗耕地面积从191.6万亩压缩到111.8万亩。灌溉面积增加到40万亩~50万亩。加强建设稳产高产农田,农田有效灌溉和保证灌溉率提高。1980年,达拉特旗人民政府发布《禁止开荒,保护牧场和林业资源的布告》,全旗再度压缩耕地,从1980103万亩,压缩到198788.78万亩,水浇地面积稳定在40万亩左右。1983年起,全旗建设商品粮基地。至1988年,稳产高产农田从40万亩发展到50.1万亩。1989年以后,旗内沿河地区列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国家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全旗耕地注重增加数量、提高质量,由198993万亩增加到1996129.5万亩。稳产高产农田从198950.1万亩增加到87.3万亩。1999年,达到89万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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