达拉特旗联产承包责任制

发表时间:2019-05-09 13:18:56    来源:《达拉特旗志 >> 第五编 农业 >> 第二章 农村生产关系变革 >>第四节 联产承包责任制》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达拉特旗开始拨乱反正,改革生产关系,纠正长期“打混工”“大锅饭”弊端,提高劳动生产率,使农业生产稳定发展。

1980年,全旗有1436个生产队普遍建立不同形式生产责任制,其中分组作业生产队242个,口粮田到户生产队60个,定额管理生产队73个,包产到户生产队1061个。至1981年底,全旗普遍推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有效地促进了生产力发展。

实行生产责任制后,中共达拉特旗党委和达拉特旗人民政府为引导农民搞好生产,发展经济,采取培养“专业户”“重点户”“经济联合体”和鼓励承包改造次生盐渍地、沙化弃耕地以及科技兴农、培养“科技户”“示范户”等一系列措施,使全旗粮食生产一年上一个新台阶。1996年,全旗粮食总产量达到3.5亿公斤,农民人均收入由1980年的264元增加至1996年的1893.6元。1999年,全旗粮食总产量达3.25亿公斤,农牧民人均收入达2460元。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