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5-11-11 09:44:20 来源: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在总结巴彦淖尔市临河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划缴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自治区决定在全区分批推进通过社会保障卡批量划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推广应用工作。同时,选择部分旗县(区)作为通过社会保障卡开展批量划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的首批地区。
通过社会保障卡批量划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首批地区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土默特左旗、和林格尔县;赤峰市翁牛特旗;通辽市开鲁县、奈曼旗;呼伦贝尔市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五原县;乌兰察布市兴和县、四子王旗;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扎赉特旗;锡林郭勒盟锡林浩特市,苏尼特右旗、太仆寺旗;阿拉善盟额济纳旗。这些地区按照《关于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批量划缴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区要加大数据整理力度,加快社会保障卡制卡进度,充分利用合作银行服务网点,全面做好第二代社会保障卡发放和启用工作。按照整体工作要求,10月底前社会保障卡覆盖率须达到80%以上;各地区人社部门和地税机关要本着便民利民原则,采取多元化方式,为实现缴费人自主选择缴费档次创造条件,要合理确定批量划缴业务办理时间,具体变更缴费档次时间和费款划缴时间由各地区自行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