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大事记(民国3—10年)

发表时间:2019-03-12 20:04:33    来源:《鄂托克旗志>>大事记》

民国3年(1914

81  北京政府命鄂托克旗归绥远省管辖。

 

民国4年(1915

是年  宁夏矿商郑万福、王嘉宾、张嘉荣等在本旗雀儿沟、老石旦一带开办小煤窑。

 

民国9年(1920

是年  法国地质学家德日进和李森艾迈,在桌子山地区调查矿藏。

  鄂托克旗在苟池、北大池、鄂包池三盐池设立“驼捐局”“小票局”,专管盐税捐。

 

民国10年(1921

24  鄂托克旗南部“独贵龙”头领“灯影子”扎巴,杀死贪官苏那木热希(系管旗章京)和亲信孟克巴雅尔。8日,携2人头颅见王爷噶勒藏罗勒玛旺扎拉扎木苏。迫使王爷承认他们是旗的军队,得部分枪支弹药。

71  鄂托克旗军务归宁夏镇守使节制。

是年  为对付鄂托克旗南部“独贵龙”抗税活动,王府成立卫队,称王府黄军。任命李格什德为连长。李格什德镇压“独贵龙”,被联合起来的“独贵龙”擒拿,受到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