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8-05-10 15:34:07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2018年5月10日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通过)
中国共产党鄂尔多斯市第四届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研究部署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工作,就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脱贫攻坚,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打好做大税源、优化支出、资源盘活、资产处置、工程核减、资源价款追缴等政府债务化解组合拳,加快煤炭边角资源处置和资源资本化,将低效运作的基础设施和闲置资产使用权推向市场,探索建立地方性资产管理公司,完善政府债务“一单三账”管理制度,开展第三方评估,坚决杜绝数字化债,确保化债质量。坚持开前门、堵后门,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支付资金和土储、交通、棚改等专项债券,对接协调金融机构展期降息,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地方政府投资项目、举债融资、基金运作和购买公共服务行为,坚决遏制各类隐性债务增量。建立违法违规举借地方政府债务终身问责、责任倒查制度。完善地方金融监管机制。有序推动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和企业兼并重组。加快非法集资涉案资产处置,有效处置“三角债”。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坚决打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规范民间借贷融资,开展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维护金融市场良好秩序,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二)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六个精准”“五个一批”要求,坚持“两不愁三保障”脱贫标准,不降低标准,不吊高胃口,保证脱贫质量,确保2020年农村牧区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完善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调整机制,攻坚期内脱贫不脱帮扶、不脱政策、不脱项目,确保精准识别、精准退出。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因村制定产业扶贫规划,全面推进“党支部+合作组织+龙头企业+农牧户+贫困户”精准扶贫模式,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把贫困户和农牧民紧紧吸附在特色产业链上,夯实贫困户和农牧民稳定增收致富的物质基础。异地搬迁扶贫要把产业配套和就业安置放在突出位置。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涉牧资金投入设施农业、特色养殖、光伏、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贫困嘎查村、贫困户,促进资产收益回归持股贫困户,实现对贫困户的产业帮扶兜底。深入实施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完善基本医保、大病商业保险、民政医疗救助、健康商业保险补充保险、脱贫医疗救助和社会救助“六重”保障体系,健全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机制,加大健康扶贫精准施策力度,实行一人一策。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与促进等工作,提升健康扶贫成效和质量。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对贫困户的思想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为贫困户讲清政策、传递信息,不断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深入推进“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深入开展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以较真碰硬精神全面抓好问题整改。持续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取消一切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检查评估,取消与“两不愁三保障”无关的搭车任务和验收指标,坚决刹住脱贫攻坚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歪风。强化脱贫攻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最严格的考核评估制度,健全督查调度、通报奖惩和约谈问责机制,确保脱贫工作务实、脱贫过程扎实、脱贫结果真实。
(三)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持产业为生态让路,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推进污染防治三年攻坚行动,确保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让生态成为鄂尔多斯最大的活力点。深入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实施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快调整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农牧业投入结构。强化与周边地区联防联控联治,加快推进棋盘井蒙西地区环境综合整治。按期完成中央环保督察和自治区生态环保大检查反馈问题整改。推进环境保护大数据建设,国家和自治区级园区全部建成污水集中处理和实时在线环境监控系统。建立环境污染“黑名单”制度,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制度。严禁新上高污染高排放项目。在环境高风险领域建立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制度。扎实开展鄂尔多斯市生态文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深入实施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重点生态建设工程。全面完成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基本草原、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总结推广库布其治沙经验,在荒漠化防治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方面取得更大成效。制定发布绿色经济产业引导目录,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构建绿色产业体系。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建设绿色矿山。设立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专项用于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落实自然资源有偿使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制度,完善绿色发展考核评价体系,加快自然资源实物量统计,全面开展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鄂尔多斯防线。
二、推动资源型产业向中高端迈进,做优做强现代能源经济
(四)提高煤炭供给质量和效率。深入推进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煤炭去产能从总量控制向结构优化转变,完成国家、自治区下达的煤炭去产能任务。支持优势地区、优势企业释放优质先进产能,扩大优质煤炭供给。争取设立国家级能源交易所,通过交易置换的方式在全国范围内争取更多产能指标,有序释放煤炭先进产能。争取设立国家级煤质检测检验机构,扩大煤炭电子交易市场,积极发展煤炭期货业务,引导大型煤炭供需企业设立动力煤期货交割库,提升“鄂尔多斯煤”的影响力、话语权和经济效益。
(五)加快发展能源新经济。加快改变简单挖煤卖煤粗放型资源开发模式,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改造提升传统能源经济,瞄准国际标准提高装备技术水平,延长产业链条,推动资源型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推进煤炭分阶分质利用,支持煤电、煤化、煤电冶、探采选冶加一体化发展,提高资源综合利用率和产业精深加工度,到2020年,煤炭就地转化率达到30%以上。大力发展煤基新型碳材料、石墨烯、高分子材料等新材料产业,加快煤提取石墨烯粉体、粉煤灰提取氧化铝重大技术突破和产业化应用,积极在储能、复合材料、铝精深加工等领域取得新突破,建设自治区级新材料研发中心和产业基地。加强对煤矸石、灰渣、煤矿疏干水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实现变废为宝。积极推进能源技术革命,加快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技术、煤基多联产能源系统技术、碳捕集封存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发挥大型综合能源基地资源组合优势,构建智慧能源系统,促进互联网理念、先进信息技术与能源产业深度融合。
(六)培育世界一流高端煤化工产业集群。紧跟世界能源技术革命新趋势,以鄂尔多斯市被确定为国家级现代煤化工产业示范区为契机,加快传统煤化工技术升级,推进现代煤化工高端示范,加强自主核心技术研发创新,建立行业标准体系,加快培育现代煤化工行业领军品牌,建设拥有自主核心技术的世界一流现代煤化工生产和技术示范基地。着力推动煤制甲醇、二甲醚等初级产品向下游延伸,加快推动煤化工向合成纤维、合成树脂、合成橡胶等高分子新材料及中高端、终端化精细化学品延伸发展,不断增强现代煤化工集群发展效应。到2020年,现代煤化工产能达到2000万吨。
(七)增强清洁能源供给保障能力。坚持煤电油气风光并举,不断提高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和供应保障能力,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清洁能源供应体系。加快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配套电源点建设,推进现役煤电机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新建项目推广采用大容量、高参数先进燃煤发电机组,到2020年火电装机规模达到3000万千瓦。推动与有关央企共同组建地方大型石油天然气企业,启动煤层气、页岩气等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工作,常规天然气产量稳定在300亿立方米/年。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和光伏发电领跑基地建设,扩大新能源外送和就地消纳规模,建设千万千瓦级新能源基地。发展智能电网,实施一体化集成供能工程、需求侧响应能力提升工程、储能示范工程。建设储能电站,加强现代能源储运网络建设,促进“源—网—荷—储”协调发展、集成互补。
三、加快培育新技术新动能新增长极,构筑经济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化发展。培育壮大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大数据云计算、信息制造、人工智能、生物科技、蒙中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不断调优产业结构。实施工业强基工程,大力发展高端制造、精品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推动重型成套设备、工程机械、综采装备、电力装备、汽车制造等装备制造产业优化升级,加快发展节能环保装备、新能源装备、通用航空装备、智能制造装备等现代装备制造业。推动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高性能锂电池、工业机器人等新兴产业,加快整车集成、关键零部件开发和产业化发展。加强大数据技术产品研发,培育大数据核心产业,构建以数据为关键要素的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大力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产业新业态,推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在现代生物科技、特色蒙中医药、军民融合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前沿技术成果转化应用示范项目。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支持创建特色品牌,建设质量强市。
(九)运用新技术为传统产业注入新动能。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和传统企业,推动产业链和价值链向高端、高附加值方向延伸突破。深入实施羊绒产业振兴计划,重塑毛纺加工业,鼓励企业技术创新、品牌提升,在羊绒产业嫁接工业旅游、大数据、电子商务等业态,打造国内最大优质羊绒生产基地和优质绒山羊种源基地。做大做强陶瓷产业,加强产品设计与技术创新,大力开发工艺瓷、日用瓷、建筑瓷、卫生瓷等高档陶瓷,积极发展沙基新材料、精密陶瓷、功能陶瓷等新材料,打造自治区陶瓷生产基地。支持氯碱化工、硅铁、冶金等产业集约集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嵌入先进技术,开发高附加值产品,推动产品升级、企业转型、链条延伸。
(十)推动现代服务业优质高效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围绕产业转型升级,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业向精细化和高品质转变,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层次提升。加快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推动以中心城区为核心的旅游度假区和沿黄风光旅游带、库布其沙漠旅游带、草原旅游带和沙漠峡谷旅游带“一区四带”建设,大力发展红色旅游,建设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支持企业以资产证券化等方式融资,建立完善支持企业上市、场外挂牌融资的激励机制,积极发展风险投资,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鄂尔多斯市物流公共信息平台,加快空港物流园区、仓储配送中心、机场货运集散中心、电商物流建设,打造国家西部重要物流大枢纽。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建设西部地区有重要影响力的特色会展城市。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探索文化产业发展新路径。推进电子商务与商贸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搭建煤炭、煤化工等大宗商品线上交易平台,发展“厂店直销”等模式,扩大线上交易规模。积极打造自治区健康产业发展示范区。鼓励发展平台经济、分享经济、体验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培育协同制造、个性化定制、工业云、农牧业信息化等数字化智能化服务。
(十一)推进园区振兴发展。进一步优化园区空间布局和产业定位,推动园区布局合理化。理顺园区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加强园区综合考评,支持发展较好的园区以“一区多园”模式托管产业同质同构、要素互补互促的园区,推动园区运行管理高效化。创新园区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提高单位面积工业用地投入和产出强度,推动园区发展集约化。突出招商引资主业,狠抓项目建设,着力解决园区产业空心化、低端化、同质化问题,推动园区产业集群化发展。力争到2020年,园区工业产值占鄂尔多斯市工业总产值比重超过60%,培育3个产值超千亿元产业园区,4个超500亿元产业园区,3个超百亿元园区,把园区建设成为高端要素集聚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引领区。
(十二)发展全方位多层次开放型经济。实施“大开放”战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加强与以色列、俄罗斯、蒙古等国家在能源、矿产、装备、建材等领域的国际产能合作,建设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蒙俄经济走廊重要节点城市。推进与包头中欧班列、乌海“乌—蒙—欧”中欧班列紧密对接,推动优势产品走出去。推动内陆港开发建设,加快鄂尔多斯国家综合保税区及保税加工项目建设,申报建设国家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提升对外贸易水平。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港澳台等地区和城市在产业转移、科技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合作。推进与呼市、包头、乌海、巴彦淖尔等周边盟市协同联动,共建沿黄绿色生态廊道,共同打造沿黄生态经济带。落实《呼包鄂榆城市群发展规划》,在产业建设、基础设施、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等领域推动跨区域联动融合,把鄂尔多斯打造成呼包鄂榆城市群建设的主增长极、高质量发展的引领区。发展飞地经济,拓展区域合作共赢、协同发展新境界。
(十三)扩大合理有效投资。牢固树立“抓优质项目就是抓高质量发展”的理念,围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聚焦产业“四多四少”问题,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等领域组织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强化企业投资主体地位,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大力实施“拨改投”“资金变基金”,推广“园区+基金”“产业+基金”发展模式。发挥产业转型发展引导基金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投入,助推产业转型升级。
四、不断优化产业生态环境,加快形成结构优化、动能提升、协同高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十四)打造充满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围绕创新链优化服务链,加快补齐科技创新短板。以呼包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创建为契机,增加政府科技投入,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展科技金融,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落实创新企业百强工程,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推动实施一批煤基新材料、清洁能源、先进绿色制造、污染治理和资源循环利用、高端羊绒等重大科技专项,在重大关键项目上取得引领性技术成果。围绕优势特色产业积极引进国家级科研院所分支机构、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和重点实验室,支持政府、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构建产学研创新联盟。推动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打造鄂尔多斯市科技创新的战略高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全方位创新创业服务,建设一批众创空间、创新工厂、孵化器等双创载体。实施“人才鄂尔多斯”战略,坚持以用为本、突出需求导向,推动人才培养引进与产业发展、创新引领有机衔接。创新人才评价和引进机制,推进自治区人才改革试验区建设,发挥好市内高校、职业院校和驻北京、上海、深圳人才工作站作用,加快培养和集聚一批科技创新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创新创业人才、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和本土产业工人、实用技能人才。
(十五)打造配置合理的要素供给环境。创新要素市场配置机制,盘活存量资源,扩大增量供给,推动劳动力、土地、资本、管理等传统要素升级,扩大知识、技术、信息、数据等创新要素供给,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大对批而未供、长期闲置的要素指标清理力度,为其他优质项目建设腾出空间。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建立内部挖潜的土地利用机制。探索组建水权交易收储平台,争取跨区域水权转让二期水指标,科学合理利用矿井疏干水、中水等各类水资源。做大环境容量指标基数,推动新建、扩建项目能耗实行等量或减量替代。积极开展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扩大电力多边交易范围。多措并举降低企业用能、用地、用网、用工等要素成本以及融资、物流和制度性交易成本,放大低成本竞争优势。积极争取气价优惠,增强天然气供应保障能力。
(十六)打造高效便捷的营商服务环境。深入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降税清费减负政策,坚决破除信贷、投资、招投标等各种隐性壁垒,激发非公经济活力和创造力,发挥非公经济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完善行政权力事项标准化建设体系,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实现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全面深化“一站办好、鄂尔多斯市通办、最多跑一趟”改革,推行“一枚印章管审批”,推广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全程代办服务。深化党政机构改革,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推进国资国企改革,促进国有资本及国有企业做强做优做大。支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财产权、自主经营权和创新权益。建立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十七)打造衔接配套的产业链条环境。强化服务业对现代农牧业和先进制造业的全产业链支撑作用,促进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发展,逐步形成一二三产业交叉渗透、交互作用、跨界融合的产业生态系统。发展基于供应链的生产性服务业,着力为制造业提供信息、软件、数据、研发、设计、咨询、金融、商务、物流、创业孵化、人力资源、节能环保等生产服务,提升制造业价值链和竞争力。围绕主导产业和优势特色产业,着眼“补前端”提升就地配套率,着眼“延后端”整合打通全链条,着眼“强高端”全面融入高价值链,不断增强产业发展的成长性和活力,形成上下游配套、产业链完整、集群化发展的产业发展格局。不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供应链创新与应用,完善本地重点产业供应链体系,努力形成产品设计、采购、生产、销售、服务等全过程高效协同发展格局。
(十八)打造支撑有力的基础设施环境。统筹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基础设施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动包鄂榆高铁“十三五”开工建设。加快呼准鄂动车提速升级,推动同步融入呼张高铁客运系统。推进南部、东乌铁路等出口通道建设和市域内铁路互联互通,提升完善集疏运系统。全面打通境内高等级公路的出区通道和连接线。依托开放第五航权等有利契机,优化拓展鄂尔多斯航空口岸国内国际航线,加快通用机场建设,打造国家西部重要陆港空港一体化交通枢纽。加大城市配网建设和改造力度,实施农网升级改造工程。实施“气化鄂尔多斯”工程。加快建设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实现城际网络的高速互联、城市网络的光纤覆盖和农村牧区宽带的延伸覆盖。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切实把农村牧区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十九)推进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质量兴农兴牧、绿色兴农兴牧、品牌强农强牧,深化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加快农村牧区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农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畜牧业,走少养精养、优质优价、加工增值、品牌带动的高端畜牧业发展路子。发展以沙棘、山杏、枸杞等为主的林沙产业,打造生态治理与农牧民增收致富互促共赢的林沙产业品牌。发展智慧农牧业、体验农牧业、休闲农牧业等新业态,建设农村牧区电商、智慧农牧场、冷链物流等支撑体系。加快完成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推进土地草牧场和宅基地“三权”分置,推动承包土地、草牧场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牧业产业化经营。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大力发展托管、代种、认养、订制农业新模式。扶持发展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培育一批农牧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建设一批现代农牧业产业园,打造一批田园综合体,完善农企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牧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机衔接。加强农牧业科技服务体系建设。严格限制种植高耗水农作物。农畜产品初加工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
(二十)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严格执行并不断完善农村牧区“三区”发展规划。深入开展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厕所革命,推动垃圾污水处理,促进农牧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打造整洁优美的村庄环境。加强农村牧区绿化美化建设,推动乡村自然资本加快增值,优化农牧业生态产品供给,实现百姓富与生态美有机统一。推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牧区延伸,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改善农牧民生产生活条件。健全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投入管护、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长效机制。因地制宜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标准化建设寄宿制学校。加强健康村镇建设,提升农村牧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鼓励农牧民经济组织参与农村牧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农村牧区精神文明建设,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加大“三农三牧”干部培养力度,建立职业农牧民制度,鼓励各类人才返乡创业。
(二十一)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逐步推动城乡在建设规划、人口转移、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要素配置等方面统筹融合,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序推进农牧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完善市域空间布局,推进“多规合一”,构建以中心城区为核心、重点产业镇和特色小城镇为节点、新型村庄为补充的新型城镇化空间体系。提升旗府所在地、重点镇公共服务水平,因地制宜推进特色小镇建设,增强小城镇综合承载力、集聚力和辐射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完善配套制度吸引农村牧区人口进城落户。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扩大县域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稳步推进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牧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份量化工作,不断做大村集体经济,让农村牧区资源变资金、资金变股金、农牧民变股东。
(二十二)着力提升城市品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一体化,持续提升中心城区综合承载和辐射带动能力,建成生态、智慧、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抓好薛家湾、树林召次中心城市建设。统筹全域植绿建绿与园林园艺提升,全面实施增绿提质工程,打造“三季见花、四季常绿”花园城市。规划建设地下综合管廊,提高城市基础设施承载力。开展品质小区创建工程,推进老旧住宅小区整治改造,推行物业标准化管理模式。完善优质高效、精致便利的生活服务网络,优化完善社区生活设施功能。积极发展装配式建筑。充分运用大数据、物联网、云平台等现代科技,以“绣花”功夫推进城市建设和精细化管理,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中心城区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城市内涵式发展。
六、不断增进人民福祉,切实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十三)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稳定民生预期,真正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促进教育资源优化配置,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健全覆盖城乡的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努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推进健康鄂尔多斯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坚持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深化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文化繁荣发展。持续深入加强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确保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打造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文化体育活动品牌。推进棚户区改造,鼓励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二十四)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深入践行守望相助理念,提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能力和民族工作法治化水平,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积极发展民族特色产业。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深化民族团结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坚持从小就抓、从幼儿园就抓,纳入国民教育全过程,融入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推进“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月”工作,开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主题活动,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弘扬优秀传统民族文化,推进乌兰牧骑事业发展。积极打造对外文化交流品牌。加强城市民族工作。加大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力度,建设一支高素质少数民族干部队伍。
(二十五)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建设法治鄂尔多斯。健全公共安全体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自动化和信息化建设,规模以上高危行业企业信息全部纳入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推动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城市,打造食品药品安全鄂尔多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机制,加强法治信访建设,依法及时有效解决好群众合理诉求,防范和化解重大社会稳定风险。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统筹推进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自治。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全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盗抢骗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整治力度,建设更高水平平安鄂尔多斯。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种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有效维护国家安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鄂尔多斯防线。
七、加强党的领导,推动工作任务落实
(二十六)加强理论武装。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起来,坚持勤学多思善悟,深入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深刻认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深刻领会思想精髓、核心要义,切实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牢固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引导各级干部消除换挡焦虑、摆脱路径依赖,摒弃老套路、形成新打法,把工作立足点转到推动高质量发展上来。
(二十七)强化能力建设。全面加强党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重大事项的决策权、监督权,不断提高党委把握全局和重大工作的能力。加强干部教育培训,围绕“三个扎实”开展大规模、精准化专题培训,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推动科学发展本领。紧紧围绕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和重点工作,不断增强统筹协调的能力、攻坚克难的能力、改革创新的能力、依法办事的能力、担当成事的能力,更好谋划推动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推进公务员聘任制和分类管理改革,拓宽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党政干部队伍渠道,在专业性较强的政府机构设置高端特聘职位,实施聘期管理和协议工资。改进干部选拔任用、考核评价机制,注重选拔任用敢于改革创新、勇于破解难题、善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深入实施“北疆先锋”工程,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组织覆盖力、群众凝聚力、社会号召力、发展推动力和自我革新力。
(二十八)狠抓工作落实。完善对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执行落实的监督、考评、奖惩等工作机制,强化主体责任,加强跟踪问效,确保令行禁止、工作高效。围绕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宣讲推动大落实”活动,解决好工作作风不实、责任意识不强,不愿担当、不抓落实,光说不练、好做虚功,避重就轻、邀功摆好,推脱等靠、漂浮懒散,思路短路、招数不多,执行不畅、成效不彰等问题。大力弘扬吃苦耐劳和一往无前的蒙古马精神,把雷厉风行和久久为功有机结合起来,敢于啃硬骨头、涉险滩,坚韧不拔,锲而不舍,以钉钉子精神做实做细做好各项工作,在解决棘手问题和突出矛盾中打开工作新局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种表现”,严肃查处慢作为、不作为、假作为、乱作为,坚决整治懒官、庸官、乖官、巧官。强化正向激励,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最大限度调动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鄂尔多斯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守望相助、团结奋斗,攻坚克难、一往无前,奋力谱写新时代鄂尔多斯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为“建设亮丽内蒙古,共圆伟大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