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7-04-05 14:38:13 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网
鄂尔多斯市市委副书记、市长龚明珠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副市长赵明广,副市长李国俭、 ***、荣昌平、祁毕西勒图,副市长、伊旗旗委书记尚志强,副市长石艳杰,市政府党组成员、援兴办常务副主任马建峰出席会议。市直有关部门和相关旗区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深入推进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牧业农村牧区发展新动能的贯彻落实意见》。会议指出,《意见》的出台是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一号文件精神的实际行动和具体举措,对促进农牧业提质增效、农牧民增收致富,推动农村牧区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旗区、各有关部门要紧紧围绕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增加农牧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给为主要目标,以提高农牧业供给质量为主攻方向,以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为根本途径,优化农牧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实现农牧业增效、农牧民增收。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实施方案》。会议指出,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民族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不断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开创了全市民族团结、政治稳定、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的良好局面。各级各部门要以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为契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加快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
会议研究通过了《鄂尔多斯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2017-2020)》。会议指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保护好土壤环境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的重要内容,也是为把鄂尔多斯打造成为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璀璨明珠的一项重大举措。要以保护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农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坚持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
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鄂尔多斯市本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实施方案》。会议要求,要遵循权责明晰、突出重点、放管结合、稳妥推进的基本原则,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提高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科学化、专业化水平,提高国有资本配置和运营效率,坚定不移做强做大做优国有企业,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新贡献。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