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2 月18 日

发表时间:2014-10-08 17:37:20    来源:

 12 月18 日刘锦市长主持召开市人民政府 2004 年第14 次常务会议,研究出台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增加地方津贴政策方案,市人民政府在家领导出席。会议决定从2004 年10 月1 日起,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00 元,取暖补贴50 元;岗位补贴:地厅级人员(含现聘正高级职称人员)240 元,县处级人员(含现聘副高级职称人员)190 元,科级人员(含现聘中级职称人员及技师以上工人)150 元,科级以下人员(含现聘初级职称人员及高级工以下工人)100 元。离休人员(含退养人员和建国前参加工作并享受100%退休费的工人)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100 元,取暖补贴50 元。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80 元,取暖补贴50 元。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70 元,取暖补贴50 元。移交社会保障部门管理的市直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生活补贴50 元,取暖补贴50 元。市直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补差标准由原来每人每月72.5 元提高到102.5 元,即每人每月增加30 元。

12 月18 日东胜区人民政府与鄂尔多斯市华建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签署年产 100 万吨甲醇项目建设协议。该项目总投资30 亿元,分两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40 万吨,2005 年8 月开始建设;二期建设规模60 万吨,2007 年开始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