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5-08-22 11:27:20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2025年8月11日第3版
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要途径。
各民族共同书写了交往交流交融史
一部中国史,就是一部各民族交融汇聚成多元一体中华民族的历史,就是各民族共同缔造、发展、巩固统一的伟大祖国的历史。鄂尔多斯,蒙古语意为“众多的宫殿”,作为一个汉族、蒙古族、回族、满族等多民族聚居的北疆地区,一直以来,各族人民守望相助、团结奋斗,共同书写了内容丰富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
从古代起,鄂尔多斯地区便是各民族繁衍生息和活动的舞台,匈奴、鲜卑、乌桓、羯、突厥、蒙古等民族活跃在这里,他们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与汉族有着密切的交往和互动。秦汉时期,中央王朝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置属国,以管理边疆少数民族,顺应了游牧民族内迁需求,促进了匈奴与汉族的交流往来。隋唐时期,设夏州都督府和灵州都督府,并在夏、灵两州之间设置鲁州、丽州、含州、塞州、依州、契州“六胡州”,以管辖归附和内迁的突厥、党项、吐谷浑等少数民族,促进了各民族的频繁接触和杂居交融。宋元时期,汉、党项、契丹、蒙古等各民族关系突出表现在:政治上充斥着战争与议和,经济上通过“榷场”、民市、马市进行商贸往来。明清时期,蒙汉民族共同开发、经营鄂尔多斯地区,在长期的交流互动中,民族交融程度逐渐加深,各民族在生活习惯、语言以及文化上的共同性日益增强。在革命、建设和改革发展时期,鄂尔多斯各族人民紧紧团结在中国共产党周围,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在共同的民族抗争和社会主义建设中形成了相扶相助、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
各民族在长期的交往交流交融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各民族团结融合、多元之所以聚为一体,源自各民族文化上的兼收并蓄、经济上的相互依存、情感上的相互亲近,源自中华民族追求团结统一的内生动力。鄂尔多斯多民族并存互动的特点从古一直延续至今,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从未间断,随着社会的发展,各民族交往范围不断拓展,交流频率不断增多,交融程度不断加深,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充分体现了我国各民族在历史演进中形成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
一是政治上行政一统。鄂尔多斯是历代王朝统辖的地区,虽然治理方式各有差异,但基本上因循“修其教不易其俗,齐其政不易其宜”的治理理念。自公元前121年,汉朝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置上郡、西河郡、五原郡等“属国”以来,“行政一统”的格局未曾改变。这一“因俗而治”的治理体制,既满足了统治阶级的利益需求,也促进了边疆各民族之间的交往互动,使边疆地区保持了长期的安宁和稳定,推动各民族同属中华民族的认同得以持续延伸。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行,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鄂尔多斯地区民族团结进步的政治、经济、社会、思想基础逐步夯实,形成了和谐融洽的民族关系。
二是经济上相互依存。鄂尔多斯地区各民族经济往来由来已久,汉代设互市、宋代开榷场、明清时期进行边贸通商、走西口,各民族通过互市、方物交换,建立了互通有无、相互补充的依存关系,形成了相互依存、相互交流的经济共同体,对推动各民族经济发展和融通民族感情起到了重要作用。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进入新时代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深入发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牧业现代化不断推进,各民族经济交往日趋紧密,交流互动更加频繁,相互依存的广度和深度前所未有。
三是文化上交融互鉴。鄂尔多斯地处黄河“几字弯”河套腹地,与晋陕宁毗邻,独特的地理环境造就了多民族往来迁徙、混合杂居的格局,汉蒙等各民族以悠久的“河套文化”为基础,相互学习、相互吸收、相互影响,共同创造了风格独特、多元交融的鄂尔多斯地域文化。例如:融合山西民歌和戏曲特点的“二人台”、兼具蒙古族与陕北信天游特点的“漫瀚调”等音乐文化,以及极具地区特色的方言、服饰、饮食、风俗习惯和宗教文化等,既是各民族智慧的结晶,也是和谐民族关系的真实体现。
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基本规律,是民族发展的必然趋势。鄂尔多斯各民族发扬守望相助、团结奋斗的优良传统,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地区各项工作的主线,以全面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重要抓手,促进各民族广泛交往全面交流深度交融,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是发挥党建引领作用。鄂尔多斯始终坚持党对民族工作的集中全面领导,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一项基础性工程时刻抓紧抓好。建立健全城市民族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工作纳入各级党委重要议事日程,融入党建、意识形态、政治考察巡察、人大政协监督、政府规划和基层重点工作体系中,形成党委领导、党政共抓、统战民委协调、部门配合、群众参与的全域共建格局。以“五史”学习教育为引领,全面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践,持续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效。
二是缩小旗区和城乡发展差距。紧紧围绕“两个共同”主题,以增进共同性、尊重和包容差异性为重要原则,统筹各旗区、城乡规划和公共服务及资源配置,推动市域经济协调发展,构建各民族紧密的利益共同体。全力实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倾力培育更多“蒙”字号品牌,大力发展特色经济,不断拓展各民族发展致富渠道,为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实施“万企兴万村”等助力乡村振兴行动,壮大民贸民品企业,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提升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水平,促进各民族更公平更充分共享发展成果。
三是创新丰富民族文化内涵。以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为引领,充分挖掘鄂尔多斯地域文化资源,将传承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与建设各民族共享的中华文化有机结合起来,构筑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加大北疆文化鄂尔多斯品牌建设,着力打造更多具有中华文化底蕴、北疆文化特色的符号和形象,发挥文化的认同作用和共识凝聚作用。建立健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将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国民教育体系中。加强市域公共文化均等化建设,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新性发展和创造性转化,畅通公共文化共享和润泽机制,让各民族共享文化发展成果。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扎实做好统编教材推广使用工作,促进各民族语言相通、心灵相通。
四是积极搭建各民族互动载体。以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为抓手,深化内涵、丰富形式、创新方法,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全覆盖。全面启动各族青少年交流、群众互嵌式发展、旅游促进交融三项计划,深化民族互动交往。全域打造“暖城石榴籽”品牌,开展“结对子”“手拉手”等交流活动,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系列活动,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组织实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工程,营造各民族互动氛围,增强各族干部群众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断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实现各民族人心相聚、精神相依。
五是强化市域社会治理。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依法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不断推进民族事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四级民族工作网络,基层配备专职民族工作干部和联络员,整合市域各旗区、各领域、各层级资源、信息、人员、物力,全力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完善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立少数民族信息管理平台,为各族群众提供精细化服务。推动城市民族工作不断向街道、社区延伸,着力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建共享、共事共乐的社会结构和社会条件,逐步实现各民族在空间、文化、经济、社会、心理等方面的全方位嵌入,促进各民族在理想、信念、情感、文化上的团结统一,让各族群众情同手足、亲如一家,践行“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
在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上,鄂尔多斯各族人民在党的领导下,全力聚焦内蒙古“两件大事”,坚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不断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实践,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凝聚起民族复兴的磅礴伟力,推进地区高质量发展向“新”而行,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