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4-08-22 10:23:00 来源:《鄂尔多斯日报》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2024年7月下发的《关于印发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名单的通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被列为全国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全国共确定50个再生水利用重点城市。
鄂尔多斯市通过多水源配置管理,126个建设项目将再生水作为重要水源,是资源型城市再生水配置管理的示范。此外,鄂尔多斯市还结合气候特点,形成了“冬储夏灌”的再生水利用模式,探索建立健全促进再生水利用的政策体系、管理体制、激励机制和考核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