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李理主持

发表时间:2021-07-25 14:16:34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2021723日上午,鄂尔多斯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召开第三次会议。市委书记、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主任李理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副主任杜汇良、邢征,委员折喜文、甄华、张炜、高闻何、苏利军、杨世林等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精神,听取了关于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内蒙古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汇报,研究审议并原则通过了《鄂尔多斯市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等文件。

会议指出,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十一个坚持”,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努力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会议强调,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切实提高立法质量,严格落实行政复议改革举措,不断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细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各项重点任务。要把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与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优化营商环境、化解基层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以有力的法治保障推动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把党的领导体现到法治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各级党政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要统筹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调度,确保全面依法治市各项任务落地见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各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