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全市范围内禁止燃放“孔明灯”

发表时间:2021-03-26 16:55:35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为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火灾等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草原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近日,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决定禁止在全市范围内点放“孔明灯”。

据了解,“孔明灯”属高空明火飞行物,外焰温度高达300℃,升空后滞空时间长,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引发火灾,并威胁飞行器、高压供电设备、通信设施以及各类建筑物安全,存在诸多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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