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连续四届蝉联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发表时间:2020-11-22 15:42:58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20201120日,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表彰大会在北京举行,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评选结果正式揭晓,鄂尔多斯市再次蝉联全国文明城市荣誉,连续四届荣获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杭锦旗荣获第六届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鄂托克前旗、准格尔旗蝉联全国县级文明城市荣誉称号,“文明城市群”建设再上新台阶。

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亲切会见获奖代表,同大家亲切交流并合影留念。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文明委主任王沪宁参加会见并在表彰大会上讲话。鄂尔多斯市和准格尔旗、鄂托克前旗、杭锦旗在会上受到表彰,杭锦旗主要负责人到北京参会受奖。

近年来,鄂尔多斯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文明城市创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新思想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网站,成为鄂尔多斯大地时代最强音;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硬”,把创建文明城市作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综合平台,作为提升市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的龙头工程,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同步发力、同频共振;始终坚持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强化文明城市的价值引领,牢牢把握主流意识的主导与强势,在全市大力弘扬美好、鞭笞丑恶,城市氛围和社会意识诚信友爱、向上向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人民至上的理念贯穿文明城市创建全过程,推动文明实践成果共建共享,让群众充分感受到创建活动带来的成效和变化,老百姓的创建获得感和幸福感不断增强;始终坚持全域创建,中心城区、旗府所在地、苏木乡镇、农村牧区全覆盖创建,城乡精神文明一体建设,同步提升;始终坚持把健全完善长效创建机制、强化责任落实作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重要保障,把文明城市创建各项指标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的常态化工作目标,持续保持工作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干劲不松,加大人财物保障力度,实现创建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持续在巩固成果、提升水平上下功夫,在改进创新、确保实效上下功夫,在常态长效、迭代升级上下功夫,守正创新、以文润城,锲而不舍推进全域化高水平的文明城市建设,以精神文明创建的新成果为鄂尔多斯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劲动力。

在此次表彰大会上,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达拉特旗树林召镇林原村、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兴胜店村、伊金霍洛旗伊金霍洛镇布拉格嘎查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村镇称号,城川民族干部学院、杭锦旗人民检察院、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电业局鄂托克前旗供电分局、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鄂托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鄂尔多斯市气象局、鄂尔多斯市通惠供热燃气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鄂尔多斯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准格尔分行荣获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乌审旗嘎鲁图镇南丁社区贺霞家庭荣获第二届全国文明家庭荣誉称号,东胜区苏海瑞荣获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先进工作者。截至202011月,鄂尔多斯市共创成21个全国文明单位、16个全国文明村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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