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严把五关”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示范店

发表时间:2017-05-11 10:20:40    来源:鄂尔多斯市政府网

为进一步提升农资经营者管理水平,提高农资经营者商品质量意识和诚信经营意识,规范农资市场秩序,鄂尔多斯市工商局于20174月对各旗区局申报的36户参加创建“2016年度农资经营示范店”的经营户进行了实地检查。

通过检查,申报的36户“农资经营示范店”普遍没有按照《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6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实施方案》中的创建标准规范打造,存在经营制度、服务承诺、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等不上墙,部分“农资经营示范店”没有建立进销货台账,或者进销货台账建立不规范等问题。针对存在问题,市工商局提出五点整改要求进一步规范申报的“农资经营示范店”。

一是严格标准。严格按照《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6年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活动实施方案》中要求的创建“农资经营示范店”标准,进一步规范打造“农资经营示范店”,体现工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管痕迹。

二是制度上墙。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对农资经营过程中所需的进货查验制度、索证索票制度、农资质量承诺制度、农资产品不合格退市制度等各类制度、服务承诺、农资产品价格公示牌、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由旗(区)局统一制定标准上墙。

三是完善台账。对申报的“农资经营户示范户”进销货台账不完善的要帮助完善,没有台账的要帮助建立台账,做到进货来源清楚、出货目标明确,问题农资商品实现可追溯。

四是合理布局。根据申报的“农资经营示范店”实际帮助完善店内布局,做到商品分类布局合理,摆放整齐,店内干净卫生。

五是整改期限。2017510日—630日结束。市工商局对各局进一步规范打造的“农资经营示范店”将于7月中旬进行实地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公示命名。

相关阅读:

    无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