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2-05-12 11:49:45 来源:
开展专项排查。对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服务单位及自建自备冷库(包括租赁冷库)、第三方冷库等开展拉网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采取“清仓见底”“翻箱倒柜”式检查方式,确保不漏一库、一(冰)柜,真正摸清辖区内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建立台账,实现清单化管理,坚决杜绝出现漏管失控的“黑冷库”。同时持续推进第三方冷库备案工作,确保第三方冷库做到“应备尽备”。
强化监督检查。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农贸市场、商场超市、餐饮单位、肉店、第三方冷库的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力度,侧重加大对肉类批发、餐饮服务单位等市场主体的监督检查;现场核对辖区内使用、经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蒙冷链”平台入驻情况及追溯信息录入情况。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进口冷链食品报备管理制度、落实“三专、三证、四不”要求和“一批一检、随到随检、不检不售”机制,登录“蒙冷链”追溯系统。
加大执法力度。坚持“零容忍”“露头就打”的态度,对未经报备擅自经营、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行为从严从重进行查处并公开曝光,构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建立进口冷链食品违法经营单位“黑名单”制度,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提高进口冷链食品违法成本。对主动报备、严格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向社会公示褒扬。
强化宣传培训。组织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我承诺活动,以签订承诺书的形式,加强引导宣传,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开承诺按照各级政府疫情防控要求,严格履行食品安全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好进口冷链食品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就进口冷链食品的报备程序、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蒙冷链”追溯系统的应用、“应检尽检”方案等内容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