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的纪律检查

发表时间:2017-07-10 12:44:33    来源:准格尔旗志

1951年10月,中共准格尔旗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设兼职书记1人、委员若干人,并配备了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后在各区区委配备了兼职纪检员。

1956年6月,中共准格尔旗委纪律检查委员会改为中共准格尔旗监察委员会。同年10月准旗旗委批准各区委、旗直机关支部的书记、副书记兼管单位的监察工作。

1958年9月,旗委监察委员会与旗人民委员会监察室合署办公,后政府’监察室撤销。

1967年4月,撤销旗委监察委员会。19794月,重新成立了中共准格尔旗委纪律检查委员会。

1984年,旗委纪律检查委员会升格为准县级机构,设书记1人、副书记2人、常委若干人,下设办公室、检查科、审理科、信访科。1989年增设党教调研室,信访科改称控告申诉室。全旗28个乡镇党委配备专职或兼职纪检书记,旗直属局、委、办的党总支以上组织配备了兼职或专职纪检员。

准旗纪律检查委员会建立后,开展了对党员党风党纪检查,先后处理了一批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其中1951年至1953年受理各种违纪案件98件。1954年至1955年受理各种违纪案件135件,结案104件。1956年至1962年受理各种违纪案件820件,结案705件,1963年至1966年受理各种违纪案件205件,结案181件,1967年至1979年纪检工作处于停顿状态。

1979年准旗纪委重建后对文化大革命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及历史性案件逐件甄别,本着“有错必纠”的原则,对错案均予以复查纠正。

1980年,中共中央《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颁布后,纪委配合有关部门,分层次、多形式地对全旗党员普遍进行《准则》的轮训教育。1979年至1981年共受理各种违纪案件89件,结案62件。纪委把工作重点放在抓党风建设上,先后抓了以权谋私、请客送礼、违犯计划生育规定等违纪案件的处理。

1982年,旗纪委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开展打击经济领域违法犯罪活动斗争”的通知精神,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31件,结案14件。

1983年根据中央和内蒙古自治区纪检工作会议精神,纪检工作由过去主要精力抓办案转移到抓党风上来。1983年至1988年,纪检工作在检查、纠正群众反映较大的不正之风和打击经济领域违法违纪活动的同时,加强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查处了招工招干、转户、修房等方面的案件97件,结案83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60件(次),结案127件(次)。

1989年至1990年,纪检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十三届五中全会和全国纪检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治理整顿,深化改革,狠抓党风建设和党纪教育,先后到21个乡镇业余党校巡回讲课辅导,举办培训班43期,培训党员3450名,举办党员骨干培训班5期,培训480名;举办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培训班4期,培训党员410人(次)。查处各种违纪案件51件,转办19件,结案3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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