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金霍洛旗:完成法院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

发表时间:2016-12-25 22:37:03    来源:鄂尔多斯政府网

2016年12月,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大量矛盾纠纷涌入法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愈演愈烈。与此同时,大量案件审结后,许多当事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裁定,导致“执行难”问题十分突出。面对严峻的形势和困境,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于2016年3月下旬开始启动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

(一)多措并举,改革全面铺开

认真开展调研。2015年,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按照“专业化审判、精细化管理”的工作思路,在金融审判法庭试行“1+2+1”审判模式的基础上,先后组织专人赴巴彦淖尔市临河区人民法院和赤峰市巴林左旗人民法院考察学习司法责任制改革的经验和做法。

制定总体方案。去年年底,在综合考虑临河经验和自身实际的基础上,起草了《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总体方案》。今年年初,按照伊金霍洛旗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的批复,成立了改革领导小组,正式实施推进改革事宜。

组建审判、执行团队。今年年初在领导班子重新分工、庭室负责人轮岗、提拔7名执行局副局长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审判、执行团队设置方案(试行)》《审判、执行团队职权配置方案(试行)》和《审判长、执行长转任、选任及相关人员调配方案》,组建了17个审判团队、13个执行团队和1个绩效考核团队,选任、转任了18名审判长和13名执行长(“执行年”专项工作开展后,新增补了3名执行长)。

完善配套制度。为切实提高法官办案主体地位,进一步增强办案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相继制定了《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细则》《差错案件、瑕疵案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多项配套性制度,确保改革稳步推进、取得实效。

召开动员大会今年3月21日召开了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动员大会,新任审判长和执行长代表作了表态发言,号召全体人员积极投身到此次司法改革大潮中来,所有审判长和执行长向宪法进行宣誓,标志着法院审判长、执行长负责制改革全面推开。

(二)成效初显,审判质效提升

从改革近8个多月以来审执工作整体情况来看,各项审判业务工作平稳有序,审判执行效率和质量明显提升,改革成效初步显现。

专业化审判水平提高实现专业审判是改革的目的之一,改革之初,伊金霍洛旗法院汇总分析了近5年法院受理案件的类型、数量、难易程度,在综合考虑当前审执工作实际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审判资源,新成立了商事审判团队、家事审判团队、送达保全团队、调解团队,实现了各团队业务工作量相对均衡、专业性与公平性兼顾的专业化审判目标。改革对院长、分管院长和审判长、执行长的职权进行了明确划分,以前需要层层把关审签的案件和裁判文书,现在全部由审判长、执行长审核签发,审判管理进一步扁平化、精细化,法官办案的主体地位得到切实提高,办案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也随之增强。2016年上半年,反映案件质效的发回重审率和改判率两项指标水平分别低于市中级人民法院绩效考核指标的0.38%和0.53%,均为全市第一。通过改革使每一个团队形成具有坚强战斗力的“堡垒”,以前曾经出现的“庭室和法官对立案庭新分案件推三阻四、消极抵触”现象彻底杜绝,各审判、执行团队集体意识显著增强,办案积极性大大提升。以民间借贷审判团队为例,截至2016年10月底,4名审判员,2名书记员共结案680件,人均结案113件,工作效率较改革前明显提高。执行长负责制打破了以往一人包案到底、单打独斗的传统执行模式,突出了执行长在团队中的核心地位和主导作用。尤其是在执结旧存积案、难案方面,执行长主动作为,敢于担当,团队成员密切协作,互相配合,有效发挥了团队集约作战的合力效应。今年以来,各执行团队共清理旧存执行积案2269件,执结新收案件1470件,累计执结标的4亿元,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70多人,司法拘留283人,以拒执罪判决1件1人,腾退房屋4套,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公信力,促进了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