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卫健委荣获国家级荣誉

发表时间:2024-03-05 10:14:44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2024年2月,国家卫生健康委下发《关于命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的通知》,决定授予100个单位“2021—2023年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内蒙古自治区3个单位入选,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榜上有名!

近年来,乌审旗卫生健康委员会以内蒙古自治区7个方面28条创建标准为导向,以鄂尔多斯市被评为全国首批33个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为契机,狠抓“四项行动”,深入开展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活动,努力提升全旗托育服务管理水平,积极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以优异成绩实现了创建目标。

抓顶层设计,谋划先行,旗委、旗政府高度重视,为托育服务发展创造有利条件

把婴幼儿照护服务建设和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列入《乌审旗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乌审旗“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把创建“全国生育友好工作先进单位”活动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专题研究推动。成立由旗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15个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组织机构,设立了以旗卫健牵头的工作专班,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定期会商、实时研究解决问题推进工作。

抓全局推动,多点发力,部门协同配合,为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提供有力支撑

各部门主动担当形成合力,旗卫健委牵头落实婚育一件事一次办,生育咨询指导服务方便可及;旗妇联开展女职工权益保障行动,全面清理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政策措施;旗总工会针对假期职工上班孩子无人照看的问题开展了2023“会暖春芽”暑期工会爱心托管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完善了配租公租房政策,制定根据养育未成年子女负担情况差异化租赁和购买房屋的优惠政策;旗教体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100%,居于自治区前列;旗委宣传部积极持续深入宣传新时代人口和生育政策,2023年评选表彰“最美家庭”12户、“健康家庭”8户、“幸福家庭”12户、“好婆婆”12名、“好媳妇”12名;此外,还协调企业落实全旗托育机构供暖费按照居民价格执行,有效减轻了托育机构的供暖负担。

抓行业规范,边行边改,不断建立健全托育机构服务规范和服务标准

旗卫健委积极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建立托育机构监管机制,联合市场、消防等部门按照《乌审旗托育机构专项行动工作评估标准(试行)》对辖区托育机构每年至少开展4次检查指导,不断优化托育服务市场,努力为入托婴幼儿提供一个健康、整洁、安全、舒适的托育环境,托育机构备案率超50%。

抓示范引领,共同行动,鼓励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促进托育服务市场活跃发展

为乌审旗真爱幼幼亲幼园争取到位中央预算内投资(普惠托位补贴)150万元,挂牌首家社区托育服务示范点呼热胡社区“萌宝驿站”,2024年计划新建1所公立托育机构已列入发改储备项目。截至2023年底,乌审旗0~3岁婴幼儿3318人,注册托育机构8家,幼儿园延伸托育6家,建设托位954个,每千人口托位数达5.8个,托育服务水平不断提升,长期居于自治区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