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10-04 22:58:22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鄂尔多斯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以来,康巴什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坚持高站位、严标准、下实功、求实效,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强化措施、严格执法,扎实推进《条例》落细落小落实。
主体责任有效落实。将学习《条例》内容纳入全年学习计划,通过个人自学、部门晨会学、全局集中学等方式进行系统、全面的学习,要求干部职工原原本本学习《条例》全文,深刻理解《条例》制定出台的背景、意义和作用,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同时,将贯彻落实《条例》情况纳入督查考核,针对《条例》执行情况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推进问题整改和责任落实。
普法宣传持续营造。《条例》施行以来,通过宣讲进家庭、进社区、进商铺、进工地等方式,让《条例》内容走入居民群众生活,倡导市民自觉规范文明行为。累计在商业街宣传栏、小区围栏处、围挡张贴宣传海报300余份,向市民发放《条例》宣传单2000余份;商户LED显示屏宣传200余户。
监督执法持续强化。依据《条例》内容,对主要街道、商场、酒店等重点区域,深入开展市容环境、车辆秩序、流动商贩等专项整治,不断提升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累计施划、修补机动车停车位1160个、非机动车停车位3565延长米,清理“僵尸车”320辆。依法查处不履行“门前五包”责任制事件3016起,清理“三乱”小广告、乱堆乱放、乱贴乱挂等事件8134起,处罚不文明行为41245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