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21-03-20 15:52:23 来源: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网
为充分发挥巡察监督“利剑”作用,杭锦旗把抓好巡察队伍建设作为基础性工作,坚持念好“夯、提、明、强”四字诀,树立践行“两个维护”先锋和模范,为推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筑牢基石。
组建队伍夯基础。在巡察机构“一办二组”的基础上,继续选优配强巡察队伍,将政治素养过硬、综合能力强、有担当的党员干部,选拔建成能进能出动态管理的巡察组长库、人才库,建设一支专兼结合、骨干稳定、后备充足的巡察干部队伍。截至2021年3月,建立组长库54人、人才库70人,共计124人的巡察后备队伍。每一轮巡察根据巡察对象和巡察重点,统筹调配专兼职结合巡察干部队伍,力求每个巡察组人员组合效能最大化。
苦练内功提能力。始终把政治建设作为巡察干部队伍建设重中之重,坚持采取集中学、自主学、引领学、干中学、研讨学、测试学“六种学习”方式,结合巡察重点有针对地开展专业知识和政策理论培训,重点学习党的政治理论知识、习近平重要讲话精神、巡视巡察新精神、巡察流程、巡察方式方法等技能,持续强化巡察干部思想教育,有效提升巡察业务能力。
建章立制明规矩。从严从实监督巡察干部,制定《杭锦旗委巡察工作实施办法》《杭锦旗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制度》《杭锦旗委巡察报告审核制度》《杭锦旗委巡察机构涉密文件资料管理制度》《杭锦旗委巡察机构考勤管理制度》《杭锦旗委巡察机构信息报送制度》等41项制度,梳理细化巡察工作流程,推动巡察工作有章可循、运转有序,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实施细则、巡察干部“十不准”、保密承诺、请销假、信息宣传等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敢管敢严,优化干部行为。
锤炼党性强素质。巡察机构党支部通过强化思想教育提升政治素养、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履职能力、强化组织生活提升党组织凝聚力、强化品牌建设提升巡察质效、强化党建引领,提升群众满意度“五强化五提升”强基础、补短板,争创最强党支部。巡察期间各巡组设立临时党支部,加强巡察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巡察业务学习,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注重在巡察实践中锤炼党员党性,切实提高巡察人员的政治站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