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前旗采取“五项措施”构建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体系

发表时间:2017-02-13 13:26:59    来源:鄂尔多斯政府网

为进一步巩固美丽乡村建设成果,鄂托克前旗采取“五项措施”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责任明晰、运转有序的环境综合管理服务保障体系,全面提升农村牧区环境整体水平,着力打造整洁有序、舒适宜居的农村牧区生活环境。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初步探索创建了“5113”制度体系(“五大机制”、“一个办法”、“十三项细则”)和“五定三有”工作机制(定职责、定范围、定标准、定规程、定奖惩,有管护设施、有管护队伍、有管护经费),推动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规范化、社会化、常态化。同时,各嘎查村社区重新修订完善了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各有关部门编制了管理人员手册,初步形成了较为系统的制度体系,确保了环境综合管理工作有章可循。

二是健全机构队伍。成立了旗、镇两级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机构,统筹负责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同时,镇村两级配备环卫清运、保洁等服务队伍,具体抓执行、抓落实,目前,各镇成立保洁队伍69支,配备保洁员254人、清运员79人,配备环境监督员154人,配备网格员247人,公路协管员125人,饮水管理员103人,护林员133人,电管员102人,卫生保健员30名,文化管理员71名,超市营销员52名,目前服务队伍已全部到岗开始履行职责,联动开展。

三是完善设施设备,协调鄂托克前旗直相关部门建成标准化垃圾填埋场1处、污水处理厂2处、垃圾池50个、厕所82个,配备垃圾箱178个、垃圾桶205个,在此基础上,环卫局统筹在公路沿线建成垃圾池86座,并交回各镇负责管理,投放小垃圾箱199个,建成9座垃圾中转站,配备小钩臂车5辆,垃圾对接车1辆;公路养护器械及林木养护等设施也已配备到位,基本满足日常保洁、维护及垃圾处理等需求。

四是强化资金保障,探索建立了政府主导、社会支持、集体投入、群众自筹的“3+X+社会资金”的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资金筹措机制,鄂托克前旗财政已向嘎查村社区兑付2016年第四季度环境管护卫生保洁资金96.25万元,先期已有32个嘎查村社区探索实施了社会资金筹集机制,筹集资金27.741万元,其余嘎查村社区正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健全完善筹措机制,为保障农村牧区环境综合管理常态化、社会化运行奠定了基础。

五是推动工作落实,组织四个镇召开环境综合管理工作调度会,反馈问题,部署工作,建立环境综合管理工作微信平台,方便了工作调度;按照“五定三有”工作机制,对各镇、各部门环境综合管理情况开展了多次专项督查,下发通报5期,通过通报、整改落实,确保了环境综合管理常态化运行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