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4-10-16 15:14:47 来源:
一、领导班子
局 长:冯润冰
党总支书记、副局长:武鹏飞
副局长:张斌、图雅
纪检组长:白霖
非税局局长:张红霞
采购办主任:王文胜
二、工作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财政、税收的方针、政策,拟订旗财政、税收工作的中长期规划、计划及其它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参与制订各项宏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起草全旗财政、财务、会计管理的地方性政策规定草案;推进全旗财政管理体制改革。
(二)拟订全旗财政、财务管理、会计管理的法规、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代表旗政府组织涉外财政、债务的谈判并草签有关协议、协定。
(三)编制全旗财政年度预算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受旗人民政府委托,向旗人民代表大会报告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旗人大常委会报告调整预算、决算及其他重大财政事项。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贯彻落实转移支付制度。
(四)研究拟定旗管理权限范围内的有关税收办法及税收调整方案;拟定财政税收入计划;制定彩票管理有关办法,按规定管理彩票资金。
(五)管理旗财政公共支出;拟订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管理财政预算内行政机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制订需要全旗统一规定的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拟订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实施细则;拟订基本建设财务制度并监督实施。
(六)管理全旗财政支持经济和发展各项事业的专项资金;监督执行《企业财务通则》;监管地方金融机构的财务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旗社会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旗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办法。
(九)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内部控制规范;按规定承担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报名工作;管理全旗会计从业资格;组织实施会计信息化标准,指导全旗会计电算化、信息化工作。
(十)监督财税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
(十一)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研究拟定全旗非税收入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实施政府非税收入收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编制全旗非税收入年度计划;负责全旗非税收入征管和稽查,参与治理乱收费、乱集资、“小金库”等工作,负责全旗财政票据的监督管理。
(十二)研究税收政策、税负变化对地方财政经济的影响情况;宣传、贯彻、落实财税政策法规;组织草拟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地方性规章中有关财政税收政策的条款。负责政府性债务管理和统计,积极组织化解政府性债务。
(十三)承担各类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造价预(概)算,编制政府工程招标控制价,并评估分析与审核,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资料(报告)。
(十四)组织执行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并制定具体管理办法,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全旗苏木镇财政所管理工作以及全旗“一卡通”财政资金发放工作、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工作。
(十六)制定财政科学研究和教育规划;组织财政人才培训;负责财政信息和财政宣传工作。
(十七)承办旗人民政府和市财政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鄂托克旗财政局内设13个股室。
(一)办公室
主要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事务、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和机关文秘、档案、财务、保卫、保密、调研、信访、督查、规章制度建设等工作;负责管理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劳资等工作。
(二)预算股
主要负责鄂托克旗财政体制、预算管理制度和中长期财政规划的建议;研究提出编制鄂托克旗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分析预测鄂托克旗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增收节支和平衡财政收支的政策建议;负责年度预算执行中调整预算事项的审核、报批、调整工作;负责编制本地区及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草案、本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方案;负责预算指标的下达,办理旗与园区和市财政结算事宜。
(三)国库股
主要负责财政国库资金调度,资金划拨;负责预算执行,对预算内、外资金执行指标进行审核、拨付;负责国库账户管理,选择代理银行;负责审核批复上述银行账户的开立、变更、注销等事宜;负责财政收支简报的编制工作。
(四)行财股
主要负责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负责行政、公检法司、文教、科学等部门的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编制审核有关部门的年度预决算,批复有关部门的决算;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五)农财股
主要负责农、林、水等部门经费、事业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协助有关部门做好财政支农资金、财政扶贫资金、农业救灾资金等有关上级资金的申报工作,拟订有关管理制度和办法;对部门专项资金追踪问效,进行项目的效益考核。
(六)社保股
主要负责社保、卫生、就业、民政等部门经费及有关专项资金的管理。拨付和管理全旗社会抚恤、救灾、救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城乡居民医疗救助、再就业资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等方面的资金及实施财务监督;编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预、决算及各类报表;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使用和财政监督;负责社会保障基金的财政专户管理及核算。
(七)经济建设股
负责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财务管理,下达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指标,项目相关资料的审核及绩效考核,政府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年度决算的汇总和编报,对种粮农民粮食直补和农资综合补贴资金的管理。
(八)税政债务股
主要负责组织实施上级财税法规、规章和政策;审核旗级其他规范性文件中有关财政税收的条款;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承担税源调查工作;负责财税法规的解释工作;负责全旗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和化解工作。
(九)企财会计股
主要负责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节能技改奖励资金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淘汰落后产能项目申报及资金拨付管理;交通道路建设专项和公路养护专项资金申报及拨付监管;特色产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等;管理全旗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的政策建议;组织实施会计法规、规则和制度;组织、指导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管理和监督全旗会计电算化工作;负责全旗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
(十)监督检查股
主要负责拟定和执行有关财政监督的政策和制度;监督检查旗本级行政、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财务收支工作,并对查出的问题依法处理;监督旗本级预算执行,检查各项财政收入的征管和财政资金的分配、使用、效益情况,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
(十一)农村牧区综合改革办公室
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嘎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组织实施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发放;组织清理化解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苏木镇财政所的日常管理和指导工作。
(十二)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主要职责是财政基本建设管理职能的延伸,对财政性投资基本建设工程项目的造价进行预算编制、评估分析与审核,为政府部门提供准确、真实的信息资料(报告)。
(十三)采购办
主要职责是负责拟订和调整年度政府采购目录,处理政府采购中相关事务。
地址:鄂托克旗乌兰镇财政局大楼
邮编:016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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