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土地资源

发表时间:2016-03-26 10:37:48    来源:《鄂托克旗志》

 一、土地类型

据1989年土地详查,全旗土地总面积为3223.12万亩。可分五大类型:

(一)山地

分布于西北部阿尔巴斯苏木境内,面积149万亩,占全旗总面积的4.6%。最高点2149米,相对高差500~1000米,属于切割中山。主要为石山、沟壑,除少部分山谷冲积土地可以开发水源种树种草外,是放牧山羊的天然草场。

(二)梁地

主要分布在西部、中部及东部的部分地区。面积2078.4万亩,占总面积的64.5%。除少部分农林及其他用地外,是本旗主要天然放牧场。

(三)沙地

主要分布在东南部。面积686万亩,占总面积的21.3%。

(四)滩地

分布在东南部的丘间低地、都斯图河沿岸、湖泊周围及黄河沿滩。面积291万亩,占总面积的9%。

(五)水域

面积18.7万亩,占总面积的0.6%。

二、土地等级

本旗的土地质量,按《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暂行技术规程》关于土地分级标准衡量,大体可划分为八级:

(一)1~3级

计有土地1.6万亩,占总土地面积(不包括水域)的0.1%。主要分布在沿河阶地,由于光热条件较好,土层深厚,灌溉方便,适宜种植业。

(二)4级

计有土地19.5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6%,零星分布于全旗各地。这类土地相对比较条件较好,多数正在或已经用于饲草料、苗圃用地。

(三)5~6级

计有土地805.4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25.1%。

主要分布在东南部固定、半固定沙地、轻中度盐化滩地和大部分淡栗钙土干旱梁地。这类土地一般只适宜牧业。

(四)7级

计有土地2116.8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66.1%,包括大部分棕钙土、灰漠土地带的干旱梁地和固定沙地,流动巴拉尔地等。这类土地只适宜于放牧,部分可用于造林。

(五)8级

计有土地261.1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8.1%。这类土地多为裸岩、沟壑、盐碱滩地等,属难利用地。

三、土地利用状况

据1989年土地调查,本旗土地利用现状是:耕地16.04万亩,占总土地面积的0.5%(耕地面积中,水浇地11.26万亩,占耕地面积的70.2%);园地0.04万亩;林地16.63万亩,占0.5%;草地2951万亩,占91.6%;居民点及工矿用地24.39万亩,占0.8%;交通用地9.12万亩,占0.3%;水域18.7万亩,占0.6%;特殊用地、难利用和未利用土地187.20万亩,占5.8%。